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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钩沉与正误(7) 水逆火逆与水法火法
http://www.100md.com 2015年4月16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276期
    《伤寒论》中凡是治疗失误而使疾病性质或程度发生变化,统称为“逆”,所以变证的治疗原则是“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误用汗、吐、下法产生的变证有很多,而只有误用水法和火法误治的变证,称为水逆或者火逆。

    所谓水法,就是以冷水或者热水,采用灌、潠、洗等方法治疗伤寒发热,如《伤寒论》中第75条“……发汗后,饮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第141条:“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及白散方后注:“……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潠之、洗之,益令热劫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等原文,记载了用灌、潠、洗等方法退热,造成的各种变证。灌,有强行使喝下的意思,如《韩非子·说疑》中有:“不能饮者以筒灌其中”句子,即强令大量饮入热水,藉以强迫出汗退热。潠,即冷水淋浴,以冷水淋浴,对于高热病人,一则意欲物理退烧,一则意欲激发人体能量,达到出汗退热的目的;洗,即泡热水澡,以泡热水澡的方式强迫出汗退热。利用这些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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