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微信文章 在线书籍 资料下载 健康杂志 报刊选编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药学 学报 中国医学 卫生总论
保健: 新闻 评论 视点 常识 疾病 症状 养生 用药 护理 急救 健身 美容 两性 育儿 四季 读物 更多
中医: 常识 教材 思考 中药 医理 临床 针骨 民族 文化 著作 验方 图谱 食疗 药物 药业 药市 新药 搜索 英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医药 > 中药专业 > 中药保护 > 正文
编号:12547224
青蒿素专利旁落给中医药知识产权敲响警钟
中医药知识产权亟待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障与监管,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人才,中药保护,屠呦呦

     2015年10月5日我国药学家屠呦呦凭借着发现抗疟疾特效药青蒿素,摘得本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桂冠,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科学类奖项的中国女科学家。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期间,中国科研人员大多没有专利保护概念,也不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此前中国科研人员在青蒿素上的很多论文在发表前,并没有对新的化合物(青蒿素)、制备方法(乙醇提炼)和用途(治疗疟疾)等方面及时申请多个国际专利,而美国、瑞士国家的研发机构和制药公司便开始根据中国论文披露的技术在青蒿素人工全合成、青蒿素复合物、提纯和制备工艺等方面进行广泛研究,并申请了一大批改进和周边技术专利,使得中国白白丢掉了金额多达几十亿美元的专利市场。青蒿素专利的旁落,对我国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出了重要警示。

    中医药知识产权亟待保护

    回顾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不健全,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内涵不明确,侵权认定困难;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意识淡薄,侵权行为经常发生;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不重视与国际接轨;缺乏管理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机构以及专门复合性人才。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增强以及“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实施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873 字符
如果您在使用手机等流览时无法查看或下载全文,可能是被搜索引擎失真“转码”,请点击屏幕最下方的“电脑版”或“原网页”访问。


限于服务器压力,网站部分信息只供爱心会员或有一定积分的注册会员流览。
此信息需要 1 积分(免费注册登录后每天可以领取10个积分)。
用户名
密 码
  忘了密码

如果您还不是100md.com会员,欢迎 免费注册
如果您想获得积分,点击这里 查看积分规则
如果您有实力支持百拇发展,欢迎 爱心捐助
如果您想订购杂志,请直接与中国中医药报编辑部联系。
    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之建议、推荐或指引。文章版权属于原著作权人,若您认为此文不宜被收录供大家免费阅读,请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我们收到通知后,会立即将您的作品从本网站删除。


   微信文章  关注百拇  评论几句  搜索更多   推存给朋友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