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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53972
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33号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1月27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398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公立中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是公立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大量的医疗保健任务,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选择,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把同步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同步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全面推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各个医改文件对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要求,同步做好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特色优势,更好服务百姓健康,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同步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和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机制。坚持中医特色,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医院和中医药服务特点,实行差别化的中医药改革政策措施,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坚持探索创新,在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鼓励地方发扬首创精神,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制约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障碍,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和学术特点的体制机制。

    二、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

    (二)明确公立中医医院功能定位。公立中医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之一,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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