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监管”改革双管齐下引导产业转型
[嘉宾]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药政策室主任 傅鸿鹏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主任 杨哲
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陶剑虹
RDPAC医药市场准入总监 朱波
广州医药销售中心总监 程震
四川科伦集团副总裁 戈韬
2015年是中国药品招标采购的关键之年,面对全新的政策拐点,国内医药产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重大转折。自今年2月起,《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相继颁布实施,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价格准则已经成为新时期医药产业的主旋律。
在近日举行的“首届中国(广东)药品交易年会”上,与会专家立足国内医药产业现状,深入探讨招标采购政策调整对未来产业可能带来的革命性变化。
药品招采趋集中
主持人:国办发〔2015〕7号要求以省为单位进行药品集中采购,而各省集采方案不尽相同,同一个药品在国内不同地区的待遇不同,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傅鸿鹏:我认为这种情况客观上具有一定合理性,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各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民众健康需求迥异,产业发展阶段不一致,医保支付水平更是存在差别,疾病谱分布、常见病多发病、用药结构、处方习惯也不尽相同。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的时候,也考虑到支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允许特殊地区有一些差异化的政策,这也是出于优化升级区域性产业发展所做的政策调整。
陶剑虹:各地政府在制定集采方案时,都要充分考虑很多因素,全国“一刀切”往往会脱离地方实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基药增补,全国限定520个品种,但各个地方由于基层用药的实际需要,陆续进行了增补,增补数量也各不相同,比如广东是中药大省,在中成药方面增补会比较多,上海对于原研品种的增补更多,这样招标目录的制定也必然各不相同。一个药品在全国不同省份不同待遇的问题,并不是招标带来的,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产品营销方案肯定存在区域差异,价格差异始终都有,企业防止窜货的工作一直都在做。
主持人:碎片化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必然带来药品生产企业成本上升和效率降低,是否有可能通过更加集中的制度设计,降低招采成本让利于民?
杨哲:招标走向整合是大趋势,现在各地均朝着这样的方向推进,以广东为例,药品招标从过去的21个地市自己招采到广东省统一招采,已经趋于集中。对于未来是否有可能在全国范围集中招标采购,过去不敢想象,但现在看起来也绝非不可能,近期和一些业内专家讨论定点生产,这些定点生产的品种恰恰是国家层面统一招标议价采购的产品;未来国家层面有可能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全国的招采数据都要进行上传上报,国家卫计委也提出过统一编码,只要企业报名参加过药品招标的品种都有一致的编码,一旦这些工作完成,全国范围统一招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陶剑虹:如果各省为主导的招标叫“碎片化”,那么之前各个城市自行招标就是“粉末化”。2010年11月国务院56号文明确全国各省建立政府主导的招标平台,这是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迈出这一步不容易,走好这一步同样不容易,目前存在的各种不足都是必然过程,即使全国一个大平台进行招标,也很难短期内尽善尽美,改革只有在摸索中不断前进;今后,医保支付部门应该作为招标的参与者,谁花钱谁采购,在降低集中采购成本、让利于民方面,我认为,医保的力量还没有发挥出来,如何在招标制度设计中不让医保缺位,更多、更好地发挥医保支付的力量,或许是今后思考的一个重点。
市场手推动升级
主持人:在药品价格管理转型的背景下,未来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将会转变为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如何体现“市场机制”?
朱波:最新的政策精神显然是将市场机制作为价格机制形成的核心,同时提出完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医保控费机制等多条顶层措施,未来的药品价格除了一些特殊药品,都将通过市场来调节;发改委管理药价的时候,希望将原研药价格控制在比仿制药价格高30%,但多年的药价改革并没有实现,既有高10%~20%,也有高10倍的,那么,对于5~10倍高价药品,通过怎样的办法让这些产品降价到政府所期望的价格水平,显然需要市场化的机制。
程震:看到药品价格从计划经济时代由政府管制定价向市场转化的过程,我们也希望在以后的交易中能够有更好的细则调整。从广东省的经验来看,在过去的交易规则中,广东省有专家议价交易小组,其实类似的一些既往比较好的方式还是可以延续到新的价格谈判过程中;另外,我们也看到市场上一些非常好的低价产品,价格可以同国家定点生产结合起来,这类产品往往既需要市场机制,也需要政府无形的“手”来进行扶持。
主持人:跨国药企的过专利期产品之所以不降价或拒绝降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产仿制药从未能够在质量、疗效上对过期专利药发起真正意义上的挑战,应如何评价未来国内药企和跨国药企之间的竞争?
戈韬:我认为,质量差距是客观存在的,改革开放后,中国现代工业若在短短几十年时间超越西方百年的工业文明并不容易,中国制药行业同样如此,都需要一个过程;现在CFDA提出要严格进行一致性评价,保证临床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国内药企应思考如何进行响应,怎样在企业内部重新合理配置资源,使仿制药质量控制和临床疗效达到原研药标准,然后再去进行价格竞争。中国很多制药企业已经走出国门,未来肯定会出现类似华为在电信行业中的国际地位一样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药企。
朱波:过去政府对于制药行业的管理还是比较粗放式的,而这恰恰对制药产业造成了伤害,我们的药品质量与印度相比较都存在差距,怎么能让跨国药企的产品在专利期过后体现专利悬崖呢?现在要推进一致性评价,以及CFDA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真正让我们的产业看到了希望,现在已经有很多国内药企通过了美国、欧盟的GMP认证,也有一些企业将产品卖到了欧美市场,树立了榜样。当然,一部分企业肯定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遭到淘汰,但如果我们国内的仿制药质量真正得到了整体提升,跨国企业的原研药就不可能在专利过期后还能享受超国民待遇,这也有利于整个中国制药产业长远发展。 (■ 张蓝飞)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药政策室主任 傅鸿鹏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主任 杨哲
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陶剑虹
RDPAC医药市场准入总监 朱波
广州医药销售中心总监 程震
四川科伦集团副总裁 戈韬
2015年是中国药品招标采购的关键之年,面对全新的政策拐点,国内医药产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重大转折。自今年2月起,《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相继颁布实施,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价格准则已经成为新时期医药产业的主旋律。
在近日举行的“首届中国(广东)药品交易年会”上,与会专家立足国内医药产业现状,深入探讨招标采购政策调整对未来产业可能带来的革命性变化。
药品招采趋集中
主持人:国办发〔2015〕7号要求以省为单位进行药品集中采购,而各省集采方案不尽相同,同一个药品在国内不同地区的待遇不同,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傅鸿鹏:我认为这种情况客观上具有一定合理性,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各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民众健康需求迥异,产业发展阶段不一致,医保支付水平更是存在差别,疾病谱分布、常见病多发病、用药结构、处方习惯也不尽相同。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的时候,也考虑到支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允许特殊地区有一些差异化的政策,这也是出于优化升级区域性产业发展所做的政策调整。
陶剑虹:各地政府在制定集采方案时,都要充分考虑很多因素,全国“一刀切”往往会脱离地方实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基药增补,全国限定520个品种,但各个地方由于基层用药的实际需要,陆续进行了增补,增补数量也各不相同,比如广东是中药大省,在中成药方面增补会比较多,上海对于原研品种的增补更多,这样招标目录的制定也必然各不相同。一个药品在全国不同省份不同待遇的问题,并不是招标带来的,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产品营销方案肯定存在区域差异,价格差异始终都有,企业防止窜货的工作一直都在做。
主持人:碎片化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必然带来药品生产企业成本上升和效率降低,是否有可能通过更加集中的制度设计,降低招采成本让利于民?
杨哲:招标走向整合是大趋势,现在各地均朝着这样的方向推进,以广东为例,药品招标从过去的21个地市自己招采到广东省统一招采,已经趋于集中。对于未来是否有可能在全国范围集中招标采购,过去不敢想象,但现在看起来也绝非不可能,近期和一些业内专家讨论定点生产,这些定点生产的品种恰恰是国家层面统一招标议价采购的产品;未来国家层面有可能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全国的招采数据都要进行上传上报,国家卫计委也提出过统一编码,只要企业报名参加过药品招标的品种都有一致的编码,一旦这些工作完成,全国范围统一招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陶剑虹:如果各省为主导的招标叫“碎片化”,那么之前各个城市自行招标就是“粉末化”。2010年11月国务院56号文明确全国各省建立政府主导的招标平台,这是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迈出这一步不容易,走好这一步同样不容易,目前存在的各种不足都是必然过程,即使全国一个大平台进行招标,也很难短期内尽善尽美,改革只有在摸索中不断前进;今后,医保支付部门应该作为招标的参与者,谁花钱谁采购,在降低集中采购成本、让利于民方面,我认为,医保的力量还没有发挥出来,如何在招标制度设计中不让医保缺位,更多、更好地发挥医保支付的力量,或许是今后思考的一个重点。
市场手推动升级
主持人:在药品价格管理转型的背景下,未来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将会转变为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如何体现“市场机制”?
朱波:最新的政策精神显然是将市场机制作为价格机制形成的核心,同时提出完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医保控费机制等多条顶层措施,未来的药品价格除了一些特殊药品,都将通过市场来调节;发改委管理药价的时候,希望将原研药价格控制在比仿制药价格高30%,但多年的药价改革并没有实现,既有高10%~20%,也有高10倍的,那么,对于5~10倍高价药品,通过怎样的办法让这些产品降价到政府所期望的价格水平,显然需要市场化的机制。
程震:看到药品价格从计划经济时代由政府管制定价向市场转化的过程,我们也希望在以后的交易中能够有更好的细则调整。从广东省的经验来看,在过去的交易规则中,广东省有专家议价交易小组,其实类似的一些既往比较好的方式还是可以延续到新的价格谈判过程中;另外,我们也看到市场上一些非常好的低价产品,价格可以同国家定点生产结合起来,这类产品往往既需要市场机制,也需要政府无形的“手”来进行扶持。
主持人:跨国药企的过专利期产品之所以不降价或拒绝降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产仿制药从未能够在质量、疗效上对过期专利药发起真正意义上的挑战,应如何评价未来国内药企和跨国药企之间的竞争?
戈韬:我认为,质量差距是客观存在的,改革开放后,中国现代工业若在短短几十年时间超越西方百年的工业文明并不容易,中国制药行业同样如此,都需要一个过程;现在CFDA提出要严格进行一致性评价,保证临床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国内药企应思考如何进行响应,怎样在企业内部重新合理配置资源,使仿制药质量控制和临床疗效达到原研药标准,然后再去进行价格竞争。中国很多制药企业已经走出国门,未来肯定会出现类似华为在电信行业中的国际地位一样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药企。
朱波:过去政府对于制药行业的管理还是比较粗放式的,而这恰恰对制药产业造成了伤害,我们的药品质量与印度相比较都存在差距,怎么能让跨国药企的产品在专利期过后体现专利悬崖呢?现在要推进一致性评价,以及CFDA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真正让我们的产业看到了希望,现在已经有很多国内药企通过了美国、欧盟的GMP认证,也有一些企业将产品卖到了欧美市场,树立了榜样。当然,一部分企业肯定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遭到淘汰,但如果我们国内的仿制药质量真正得到了整体提升,跨国企业的原研药就不可能在专利过期后还能享受超国民待遇,这也有利于整个中国制药产业长远发展。 (■ 张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