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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岳父母有权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外7则)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2日 《祝你幸福·知心》
     妻子总是打我,我立遗嘱把遗产留给别人,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我和妻子结婚20年有余,妻子脾气暴躁,从不顾忌我的面子,无论人前人后,挥手就打,破口就骂。以前为了孩子,我总是忍气吞声,孩子慢慢长大,去外地上大学了,我也就从家中搬了出来。我自己在单位附近租了房子,外居期间,我认识了张琴,我们性情相投,就同居了。我准备和妻子离婚。谁知,去年底,单位查体,我被查出患有肝癌,而且是晚期。

    令人欣慰的是,张琴知道后,并没有离开我。住院期间,她每天端茶送饭、擦洗护理,而妻子每次来,态度不仅恶劣,见到张琴就破口大骂,还拖着不和我离婚。我对张琴的不离不弃充满感激。

    几经思虑,我决定将自己名下30万元存款留给张琴。遗嘱写好后,为确保万无一失,我还特地到公证处做了公证。

    请问,这种遗嘱有效吗?如果无效,我该怎么办呢?

    章丘 李泽端

    李先生: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你在没和妻子离婚的前提下,和张琴共同生活,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重婚罪,因而订立的遗嘱违背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违反了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所以,即使你的遗嘱被公正了,那也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你不幸去世,张琴是拿不到这部分遗产的。况且你所谓的个人名下的这笔存款要具体分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和你的妻子还未离婚。建议你尽快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你可以提供你妻子常年对你打骂的相关证据来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早日离婚,再与张琴结婚。

    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张琴属于“第三者”身份,是无法合法有效地取得你遗嘱中的财产的。

    我和丈夫离婚了,他有权继承我父亲的房产吗

    10年前,我和丈夫登记结婚,结婚数年后,我也没能怀孕。为此,我们一直吵吵闹闹。2007年,我们办理了离婚登记。

    2006年,父亲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母亲去世以后,父亲参加房改取得的房子。爷爷奶奶早已去世,这套房产应由我和姐姐继承。当时我们没有提出分割,房子就一直这么放着。今年年初,姐姐打算移居国外,并提出放弃继承,把房屋留给我。我们拿着相关材料办理了公证、过户等手续,将房子过户至我名下。我刚办完手续,前夫就找上门来,要求分割我刚刚继承的这套房子。

    我当然不同意。请问,法律对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呢?

    淄博 周小燕

    周女士: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该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你父亲生前并未对自己所有的房产继承问题作出特别说明,姐姐又放弃继承,因此该套房屋应当属于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遗产,属于你和前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尽管你离婚时,未实际取得该房产,房产也未分割,但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如今,你已经实际取得了这套房产,你的前夫是有权起诉并要求分割的。

    丈夫去世了,属于他的债权我能继承吗

    1990年,我和丈夫在老家举行了婚礼。婚后一年,女儿出生,丈夫做货运生意,虽然我们聚少离多,但丈夫对我和女儿关爱有加,一家三口生活得温馨幸福。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前不久,丈夫在出差途中发生意外,不幸去世。整理丈夫遗物时,我发现有一单60万元的货款未结,债权已到期。

    我找到买卖合同的相对人,要求清偿货款,谁料他不仅拒绝偿还,还说即便我起诉到法院也告不赢,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权人已去世,债权也就随之消灭了。

    请问,我有权主张这笔债权吗?这笔债权是丈夫的遗产吗?还有我和丈夫当年没有领取结婚证,我能作为继承人继承吗?

    济南 尚小苏

    尚女士: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你丈夫基于买卖合同享有这笔债权,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继承法》还规定,公民去世后,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此时,你是否有权主张债权关键在于你和你丈夫是否为夫妻关系。参照相关法律规定,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于1990年举办婚礼,当时没领结婚证,后来也未补办,但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十多年,育有一女。如果你能提供户口本、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相应证据,一般而言,足以认定你们的夫妻关系。你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你丈夫的一部分债权(有一部分属于你的女儿),并有权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对人还款。

    父母出资支持创业,离婚后利益如何分配

    大学毕业后,我和丈夫就结婚了。第二年,我们有了一对双胞胎女儿,我就辞了工作在家专职带孩子;丈夫则在家人的资助下创业,开办了一家装饰材料公司。3年时间,公司不但收回了投资成本,还有了丰厚的利润。然而,随着业务的扩容,缺乏运营经验让丈夫在工作中捉襟见肘。于是,孩子上幼儿园后,我也加入了他的事业。当时,正赶上公司扩大规模,我便开口找我父母借钱。父母二话没说,就把存了一辈子的养老钱拿给了我,这笔钱让我们俩成功地扩大了公司规模。生意越做越好,生活条件也相应提高了。

    好景不长。丈夫的应酬多起来,经常早出晚归,后来竟然有了外遇。我决定离婚,但有一个问题让我十分纠结。我不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转型时我父母给的那笔钱也记在了丈夫的名下。公司能够成功扩大规模,和我父母的这笔钱也脱不开关系,这笔钱确实带来了不小的收益。

    请问,我该怎样拿回本该属于我和我父母的资产呢?

    临沂 任晓

    任女士: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你如果想要回父母给的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父母借款关系的存在,比如借条。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由此可见,公司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这部分财产,包括夫妻存续期间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

    丈夫弃家失踪,我能提出离婚吗

    2005年,我和丈夫登记结婚,第二年儿子出生。为减轻家中负担,丈夫决定外出务工,自此音信全无。多年来,我一直苦苦等候,支撑这个家。这几年,邻居张大哥一直帮衬着我们,我们产生了感情,张大哥为了我和孩子一直没有结婚。婆婆知道后,对我大喊大骂,并阻止张大哥来我们家。

    我很痛苦,我想和张大哥结婚,但是朋友告诉我,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别人结婚,构成重婚罪,建议我先去法院申请宣告丈夫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

    请问,我该这么办吗?

    泰安 张敬

    张女士: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申请宣告丈夫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虽然你丈夫多年没有消息,但你们的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如果你私自和邻居张先生结婚,则属于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你的重婚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但是,拿到判决书后,你就可以再婚了。, 百拇医药(周璇 胡鑫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