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暴说“NO”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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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是全国十大最美乡村,在这个有3500多人的村子中央,有个3000多平米的文化广场,这里一星期有3个集市,平时也是人来人往。张汪镇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和“反家暴服务站”就建在这个广场上。
大宗村及周边村子的村民已经对“反家暴”这个词烂熟于心。什么是家暴、家暴的危害、有了家暴该向谁求助,关于反家暴常识的广告牌日夜守候在门外。广场上有大型商业活动时,就有不熟悉的人来牌子前瞧蹊跷了。
离这里不远是大宗小学,校园墙外的宣传画也是关于反家暴的,孩子们从小就知道家暴是不对的,有情况可以求助妇联和警察。
席远征是这里的“名人”,在大宗村警务室门口,有个警民沟通语音台,上面有他的照片、手机、QQ号。谁家里有警情,都能立即联系上他。“52岁的人了,还整天跟个小伙子一样,得随叫随到。”席远征说当基层警察就必须得这样干。
张汪镇派出所是“省级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由山东省妇联和山东省综治办联合授予,因为席远征和他的同事们做出了实事,而这源于派出所所长姜广彦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
2012年,姜广彦出任张汪镇派出所所长。他发现,在接警案件中,有1/4是家庭矛盾,而且这里的青壮年男人都出去打工,逢年过节,男人喝了酒打老婆是常态。“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这是当地的民谚,没人重视家暴这件事。
上任后,姜广彦就着手联合当地妇联,做一系列反家暴宣传活动。
那时候,反家暴没有专门的法律,民警只能依据《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办案。对于像李洋家暴造成张倩轻微伤的案件,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而对于情节较轻的家暴案件,就无法可依了。
“如果妇女因家暴报警,民警按家务事处理,这就是埋了颗不定啥时候爆炸的炸弹,很可能最后会发展成刑事案件。作为公安机关,对此必须‘零容忍’。”姜广彦对反家暴工作有经验。
“全世界都存在难以根除的家庭暴力,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该有制度使人可以避免极端的不幸。”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出台。
其中有一个亮点,就是“家庭暴力告诫书”。以往对于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会予以口头教育等。但往往刚教育完,过段时间家庭暴力还会再次发生。出具告诫书,可作为曾经发生家庭暴力的证据,受害者能据此提出离婚,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这对施暴者来说,具有不小的威慑力。
但这只是个大纲,具体怎么执法,还需要细则,滕州妇联主席朱文辉看到了。
《反家暴法》出台第二天,朱文辉就去找滕州市委领导,希望尽快出台关于“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地方细则。朱文辉在“源头维权”上,先人一步。
市委领导很重视,立即召集妇联和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开会研讨。紧锣密鼓,在《反家暴法》出台后的第43天,《滕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颁布。
“‘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主要执行人是公安机关,但是妇联必须也得有所作为”,《滕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第14条,是朱文辉强烈要求加进去的——妇联组织在收到抄送的告诫书后应及时和受害人进行联络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积极开展跟踪回访工作,对加害人进行法制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各级妇联组织要健全维权工作网络,积极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宣传指导工作,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认真做好家庭暴力投诉的调解和处理工作。
没打只骂也是家暴
《滕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发半个月后,席远征处理了一起家暴案件,开出了第一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那天晚上8点,席远征正在104国道上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他接到报警中心来的电话,说有家暴案子,让他立即去处理。
席远征把电话拨过去,听见有女人在哭,周围一片嘈杂,似乎周围很多人在拉架。案件发生地点不远,席远征立即上车,5分钟内就到了。
家里一片狼藉,筷子、碗、杯子摔了一地,3岁的儿子躲在奶奶怀里,不住地哭。奶奶气得浑身发抖,“这熊玩意不珍惜啊,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天到晚不正干……”
报警的是儿媳妇周红,坐在地上哭:“整天出去狼窜,孩子不管不问,这日子没法过了。”
周红没有挨打,报警是因为丈夫赵凯辱骂恐吓她,《反家暴法》明确规定这也是家暴。
半个小时前,赵凯想开车出去,问周红要钥匙,周红不给,她怀疑丈夫在外面有情人。赵凯开始骂她:“还能过不能过,不能过离婚!”这种话,周红已经听过很多次了,每次听到心就凉一截。
公公婆婆听见两口子吵架,拿着笤帚就出来了,护着儿媳妇,打了儿子两下。每次都是这样,公婆管一管,消停一阵,过不久丈夫继续辱骂和威胁,这回周红受不了,报警了。
席远征没见到赵凯,他已经跑了。给他打电话,他说去了微山县,回不了家。席远征知道他在撒谎,分析现场情况,公婆都护着儿媳妇,儿媳妇也没受伤,推测赵凯不会胡来。为了以防万一,席远征警告他,不许回来为难家里人,否则从重处理,责令他第二天到派出所报到。
赵凯有些害怕了,第二天一早,就让妻子陪着到了派出所,那时席远征刚刚上班。
讲法,也讲理,还讲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有多不好,席远征跟他们聊了一上午。
周红报警,也有心要吓唬吓唬丈夫,效果起到了,她想撤案。席远征分析案情,这属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而且赵凯认错态度也很好,但如果仅仅批评教育,那会让赵凯错误地认为,公安机关还是按家务事处理家庭暴力。
席远征报请派出所领导,对这起案件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所长同意。
赵凯在告诫书上按下了手印,告诫书背面是相关法律条文的摘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让赵凯更心生畏惧的是这份告诫书不但派出所留底,而且还给了妻子一份,村委会和镇妇联那里也分别留了一份。如果派出所再接到妻子的报警,那就要从重处理了。
三天后,席远征给赵凯打电话:“你们两口子关系怎么样了?生活上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没有?孩子上幼儿园了吗?”
赵凯说,没事了。席远征再打电话给周红,他不能只听一个人的,两口子都说没事他才放得下心。周红说:“他现在都好好的了,以前都是误会,现在恢复正常了。”
最近一次通话,赵凯跟席远征说,他正在家里修电脑,等会去超市接妻子下班。周红在微山县上班,离家10里地。
席远征邀请赵凯来派出所聊聊天,赵凯犹豫了,他说,有些惭愧,也有些害怕。
(为保护当事人,人名及故事已做处理。), http://www.100md.com(孙立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