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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惊悚一出戏:“沾血”俩女孩被诈卖淫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2日 《知音(月末版)》
     余华,20岁,重庆市城口县人。因为家贫,他一直干些偷鸡摸狗的事为生。2014年初,他与张军、张峰兄弟结为同伙,张军的妹妹是他的女友。

    余华在一次吃饭时认识了施猛并结为朋友。施猛开宾馆,表面风光,实则辛苦。加上施猛还养了情妇,开支巨大,苦不堪言。他听说余华经常走些偏门赚钱,忍不住让余华支招。

    余华表示,施猛手下的女员工长相还算不错,应该用她们做点皮肉生意,这“生意”来钱快。施猛表示,他也想搞点偏门赚钱,但是一来自己的员工老实本分,都是清白姑娘,他不敢造次;二来他老婆常来店子里,也没有机会。余华说:“这倒不难,你只要把手下女员工哄出来,我们把她们骗进“是非”中,有了她们“犯罪”的证据,就能控制住了。”余华事先便和上海宝山区一个足浴店的老板打好了招呼,且谈好,以三七开分得利润。

    在余华的筹谋之下,他找到了自己的表弟扮演被绑架、杀害的那名男子,且事先准备好了刀具、两个裹尸袋,以及一只活鸭。7月12日晚,余华的表弟接到电话后如约而至,余华绑着他从女孩儿们眼前走过。到了“作案地”,彭玲和王芳根本没有跟来,他们迅速杀死了事先放在那里的鸭子,将新鲜的鸭血涂抹在余华的表弟身上,并向黑暗处扔掉了死鸭。随后,他们喊来了两个女孩儿,当着她们的面将余华的表弟塞进了裹尸袋,去远处“埋尸”,实则让余华的表弟趁夜色从山的另一侧回家。而另一个裹尸袋里,已事先装好了沙子,他们埋进土里。彭玲和王芳在惊惶之下刺了那重新被挖出来的裹尸袋几刀,她们丝毫没有意识到余华等人狸猫换太子的伎俩……

    普陀警方委托重庆警方,迅速联系上了余华的表弟。他承认,表哥确实让他在7月12日晚去扮演被绑架且遇害的人。余华的表弟表示这只是一场恶作剧,他觉得好笑,就帮了这个忙。当晚回家后,他倒头就睡,根本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原来,这竟是一次精心筹划的假“杀人案”!施猛见再也隐瞒不过,只得承认自己参与了这个骗局。在上海的最初几日,他有点怪自己财迷心窍,但他很快释然。接着,他发现,这一行确实来钱快,可他分到的钱很少。他有一个远房亲戚在江苏也开有足浴店,他决定将计就计,将彭玲和王芳带去那边。谁料,余华等人发现后,对他暴打。7月22日,施猛逃出来后,越想越气,决定报警让余华等人“知道点厉害”……

    彭玲、王芳在得知真相后痛不欲生。她们怎么也想不到,她们被卷入的这桩杀人案居然从头到尾都是假的,她们千里逃命,却坠入他人早已设好的陷阱。其实,我国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哪怕彭玲和王芳被卷入的是一起真实的杀人案,她们也能寻得法律保护。恐惧的心理让这两个年轻女孩儿失去了审慎判断和仔细分析的能力,以至于她们任人摆布。这十天噩梦般的经历使得她们身心都遭受了严重的创伤,尚需要很长时间平复。

    日前,余华、施猛、张军兄弟等人已被普陀区检查院实施批捕。这四人为达到强迫彭玲、王芳卖淫的目的,实施了一出骗局,情节严重,将考虑以强迫卖淫罪量刑。余华、张军兄弟对施猛则有非法拘禁的行为,考虑以非法拘禁罪量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中受害者化名)

    编辑/余 映, 百拇医药(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