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医药 > 中医思考 > 随笔杂记 > 正文
编号:12995534
我经历的中医药界两件大事 ——庆祝《中医药法》出台
http://www.100md.com 2017年2月13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632期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

    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的出台,也是中医药行业的夙愿,可喜可贺。

    俗话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现在我八十四岁了,之所以没有去见阎王,就是因为我有个夙愿:《中医药法》不出台,我死不瞑目。如今《中医药法》正式通过了,我可以瞑目了。

    1979年始,我担任了健康报中医部主任,经常到原卫生部采访钱信忠、王伟、崔月犁、谭云鹤、季宗权、陈敏章、胡熙明、张文康等领导,并向中医司吕炳奎、张自宽、林伟、魏福凯、田景福、傅世垣、陈佑邦等领导求教。

    1983年3月,董建华、王群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中医立法”的议案。原卫生部当即成立了“中医立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研究中医立法工作。

    原卫生部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的帮助下,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中医法(草案送审稿)》,于1986年9月22日正式上报国务院法制局。

    1987年8月20日,国务院法制局回应指出,“中央和地方对中医立法的目的和指导思想不尽一致,草案针对性不强,中药、少数民族医药也应表述,建议改为《中医药振兴条例》,继续调查研究,重新起草”。9月3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鹏批示:“先搞个《中医药振兴条例》,成熟后再立法”。

    1990年,我担任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89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