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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高利贷
http://www.100md.com 2017年5月13日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一定会支持,24%至36%的利息相对支持,36%以上的利息不支持。”中国著名刑事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接受北京时间记者采访时表示,放年利率超过36%的高利贷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亦不是犯罪行为。

    洪道德称,我国《刑法》只规定了高利转贷罪,即如果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则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一旦发现会提起公诉。

    “如果借贷双方是自愿的,那么放贷人放多高的高利贷都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是不受法律保护。”洪道德还表示,如果借贷人是被逼迫借贷,则属于强买强卖,涉嫌违法;如果放贷人采取侵犯人身权利、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等行为,那就属于扰乱社会秩序。”

    近年来,关于高利贷是否应当入刑,理论和司法界一直存在争议。赞成入刑者认为,民间高利贷诱发了严重社会治安问题,应当予以打击。可以适用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第四款“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对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定罪。

    反对入刑者则认为,不能将民间高利贷派生的犯罪作为高利贷纳入刑事规范的理由。在市场经济下,高利贷是私有财产的一种交易。利率也是商品,其价格也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因此很难说多高的利率就算高利贷。在银行存款利率低,商机有限、投资风险大的情况下,发放高利贷可以让社会闲散资金进入流通领域,满足了市场对资金的需求。

    对此,洪道德表示,他不赞成将高利贷入刑。

    律师陈飞:建议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制约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陈飞律师接受北京时间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银行贷款缩紧,民间借贷呈愈演愈烈之势。尽管高利贷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由于交易双方地位不等、信息不对称,加之普遍存在暴力收债的方式,极易滋生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规制高利贷行为,防止个人得益却把风险转嫁给社会,已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陈飞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高利贷行为的法律后果仅仅是超出的利息部分不予保护,但并没有规定对高利贷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陳飞认为,应制定一个专门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或者可以考虑先从行政法规的层面对民间借贷进行必要的制约。比如,可以对借贷主体加以限制,规定有犯罪前科或黑社会背景的不适格的主体不得进入民间借贷市场。

    陈飞介绍,各国政府对高利贷都不会听之任之。比如,在美国的一些州,如果年利率高于标准利率的17%就会受到制裁,而在我国香港地区,年利率高于标准利率的48%将受到行政处罚,如果高于60%就可能被判刑。, http://www.100md.com(杨凤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