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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42638
中医药法释义(16)
http://www.100md.com 2017年6月5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692期
     第十六条 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在医疗活动中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运用和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释义】 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如何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规定。

    中医看病主要通过望闻问切,诊疗方式灵活、费用较为低廉,这是中医的特色和优势。但是实践中,有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获取更多经济利益,在医疗活动中过度使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不仅增加了患者的医疗成本,也使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得不到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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