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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赖成为过街老鼠
http://www.100md.com 2019年5月17日 生命时报 2019.05.17
     日前,浙江丽水一影院座无虚席,影片放映前播出了个特殊“彩蛋”——莲都区法院关于“欠债未履行后果”的短片及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老赖”蓝某得知自己在影院被曝光,赶紧到法院将所有欠款履行完毕,因其女儿要和同学一起去看电影。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总有一些人偏偏赖账不还,他们不是还不起,而是故意耍赖不想还。对这种人,人们都深恶痛绝,于是给他们取了个名字叫“老赖”。此前,其他地方也采取过类似做法。比如,郑州二七区法院就曾在郑州市二七区金博大商场门口的大屏幕上,滚动播放“老赖们”的大头贴和身份信息。

    类似措施常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比如有人质疑,将“老赖”的一些信息公开,是否矫枉过正,甚至涉嫌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其实不然,法院公开的只是“老赖”欠债不还的事实,这些都是法院判决过的,并不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其目的也不是为曝光而曝光,而是通过舆论力量来倒逼“老赖”履行义务,合法合情合理。

    如今,“老赖”似乎已经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社会现象。对各级法院而言,执行难也成为了老大难问题。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赖账不还首先是诚信出了问题,有些“老赖”情节严重,构成违法。某些“老赖”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判决书沦为“一纸空文”,对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导致这种尴尬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之前清缴方式单一、清缴力度不够,缺乏对“老赖”更有效的约束和强制措施。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一切都在改变。除了限乘火车、飞机,“老赖”现在可谓处处受限: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不得在高档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等,“赖账不还,寸步难行”正在实现。

    构建诚信社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对“老赖”动真格,必须拿出法律、行政等综合手段,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听之任之。当然,通过创新方式惩戒失信人员值得肯定,同时也应注意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比如有些地方限制“老赖”子女上学,就未免有“连坐”和剥夺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之嫌了,应予以规范。▲, 百拇医药(李维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