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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偷拍应受严惩
http://www.100md.com 2019年6月14日 生命时报 2019.06.14
     日前,一名网友爆料自己在山东青岛旅游入住民宿时,发现网络路由器里可能藏有摄像头,侵犯其个人隐私。民宿房主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金500元,其经营的民宿亦被取缔。消费者住进酒店,是希望在私密空间里卸下负担,放松身心,而不是开始一场身心俱疲的反侦查演习。侵害住客隐私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再拿偷拍内容去售卖,更令人气愤,这种行为会极大降低消费者对酒店行业的信心,对酒店声誉也是毁灭性打击。

    酒店属于人们外宿的私密场所,保护消费者隐私应是酒店的职责所在。酒店应加强管理,检查房屋内设施、设备,确保入住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酒店作为服务提供者,无论任何原因,没有发现侵害行为或者隐患的,都需要对消费者承担精神责任,进行赔偿并弥补损失。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目前从贩卖偷拍设备,到偷拍个人隐私再到贩卖视频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购买一个针孔摄像头只需二三百元,安装不到10分钟。把视频存盘后,他们将不同的受害者,根据穿着、体态、年龄、身份等特征依次分门别类,然后通过社交网站或色情网站牟利,甚至对受害者进行敲诈勒索。

    这就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提高违法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相比对于受害者造成的身心影响,目前这些惩罚力度太低。现在,多数酒店偷拍事件仅以治安案件被处罚,处罚震慑力不足,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惩处。相关部门也须出“重拳”治理。应当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加大针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收缴、查封生产场所,销毁非法设备、器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件丑闻,足以冲击大的酒店服务市场。不能再纵容酒店偷拍了!为生产、销售、使用、监督各环节加上“安全锁”,让不法者无可乘之机,才能铲除偷拍的黑色利益链,营造良好的酒店入住环境。▲, 百拇医药(朱美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