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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弹窗广告不能手软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2月27日 生命时报 2019.12.27
     打开电脑网页或登录手机APP,一条条弹窗广告接踵而至,想看的网页被遮挡、想买的商品被隐藏,甚至很多广告页面都是低俗色情内容,或含有恶意插件,一不小心就被盗取了个人信息……如今,弹窗广告不仅影响大家的心情和效率,甚至还存在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安全隐患,让人不胜其扰。

    严格来说,强制弹窗是种违法行为。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现有弹窗广告,几乎无一例外都存在强制弹出、诱使点击等行为,对用户正常使用网络造成严重影响。

    违规弹窗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背后的巨大利益。据媒体调查,弹窗广告每100万次曝光或2.5万次点击,广告商就能收取5000元费用。面对海量网络用户,其收入之丰厚可想而知。在利益驱使下,广告商家和浏览器平台互相勾结,形成了集团化、产业化运作模式,广大网民则被强行绑架,沦为牟利工具。普通用户面对这样的黑色产业无可奈何,你卸载了这个,那个同样有弹窗,简直避无可避。

    另外,取证难等问题也导致弹窗广告监管难度增大。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曾表示,现在互联网广告基本是精准投放,消费者被弹窗广告骚扰后,再搜索原来的广告,往往找不到。弹窗广告固定证据时,仅靠截屏是不行的,需要把整个过程录下来,这样就造成了举报投诉困难。破解取证难、监管难的问题,需多部门协同管理、联合执法,对包括不法广告商、违法广告发布者、无良网站在内的所有环节都予以打击和追责,才能使强制弹窗的灰色利益链条土崩瓦解。

    管住弹窗广告,单靠消费者和媒体声讨是远远不够的,最关键的还是要靠监管部门拿出与时俱进的管理和处罚措施来,多管齐下,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除了约谈、经济处罚等常规惩处手段,对屡教不改者,还应拿出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该吊销执照或取缔的绝不手软,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百拇医药(李维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