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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3349
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知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7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 4072058601

    【标题】 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公安部

    【颁布日期】 861030

    【实施日期】 86103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其它

    【文号】

    【名称】 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知

    【题注】

    通知

    为维护医院医疗秩序,保障医疗预防工作正常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医院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医 院的医疗秩序,侵犯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损坏国家财产。

    二、医务人员和病人要努力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良好关系,医务人员要 有为人民服务的负责精神,同情和关心患者,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患者要严格按照医嘱进行检查、治疗,不得在自己的要求未满足时寻衅滋事。

    三、患者就诊、治疗要按章交费,不准以任何借口拒付医疗费用。

    四、任何个人未经院方许可不得私自翻阅,索要、涂改、毁损病历及其它医疗 文件。

    五、不准以任何借口长期占据病床拒不出院。

    六、不准干涉、阻挡对尸体的常规处置;严重传染病死者尸体必须及时火化。 禁止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任何场所;禁止在医院内为死者举行各种形式的迷 信祭祀活动。超过医院规定存放时限的尸体,医院有权代为处理,费用由家属(或 单位)承担。

    七、严禁以“医疗事故”为借口在医院无理取闹。

    八、对寻衅滋事、打砸医院、殴打和污辱医务人员的人,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 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资此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