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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3779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8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 2360039028

    【标题】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901126

    【实施日期】 901126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卫生监督类

    【文号】 卫生部令第8号

    【名称】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

    【题注】

    全文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接触食品的陶瓷食具、容器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粗陶、精陶和瓷器等各种食具、容器。

    第三条 各生产部门应严格执行操作工艺,产品必须依据卫生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陶瓷食具、容器。

    第五条 各生产加工单位采取新的染料、釉彩加工或生产新产品时,生产单位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生产工艺和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投产。

    第六条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者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抽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第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