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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3816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器官移植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8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 2360128902

    【标题】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器官移植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财政部

    【颁布日期】 890128

    【实施日期】 890128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计划财务类

    【文号】

    【名称】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器官移植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

    【题注】

    全文

    江苏省卫生厅、财政厅:

    对江苏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肾移植费用在公费医疗中报销的请示的复函,收 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现行公费医疗制度只能保证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需要。从实际情况看,目 前开展的一些脏器移植手术,基本属于拯救患者生命所必须的医疗需要,但费用开 支较大。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要求做脏器移植手术的患者逐渐增多,费用开支也 越来越大,目前国家财力比较困难,治疗费全部由国家包下来各方面都承受不了, 应当加以限制。享受公费医疗患者器官移植所需医疗费用,原则上应由公费医疗经 费、单位经费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国家,单位负担为主,个人也负担一部分,以抑 制过高要求。具体三方负担比例,请你们自行确定。

    二、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医疗制度改革方案,类似问题将在工作中 一并研究考虑。在此之前,这类问题请你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解决,并先 试行,同时,将有关规定告我两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