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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92143
眼外伤合并马凡氏综合征1例
http://www.100md.com 法医学杂志 2000年第4期第16卷 案例报道
     作者:杨洪兴 刘士勇

    单位:沂水县人民法院,山东276400

    关键词:

    法医学杂志000429

    [中图分类号]DF795.4[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4-5619(2000)04-0251-01

    1 案例

    某女,24岁,被他人用拳头击伤双眼,伤后视力下降,第二天到法医门诊检验,查见:青年女性,神清,智力正常,头颅狭长,鸡胸,四肢细长,手指特别细长,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检查未见异常,双眼视力均为0.06,双眼睑青紫肿胀,皮下淤血,右侧球结膜下少许出血,双侧晶状体向鼻上侧脱位,眼底未窥进。彩超:双眼底未见异常,双眼晶状体半脱位声像图。三月后复查:视力及晶状体仍同前。鉴定结论:眼外伤合并马凡氏综合征,视力下降与外伤无关,眼损伤为轻微伤。

    2 讨论

    马凡氏综合征(MFS)是第15号染色体异常突变引起的遗传病,又叫先天性全身性结缔组织畸形症。1896年,由巴黎的儿科教授Marfan首先报道,1931年Were将其命名马凡氏型先天性中胚层营养不良症。1951年国内张晓楼首先报告。本病主要特征为:双眼晶状体半脱位,大约有60%~85%的患者出现晶状体脱位,一般为双侧,常为半脱位,多移向上方,鼻上方多于颞上方。同时,四肢、躯干骨骼细长,全身中胚组织广泛发育不良,有些患者有心血管病而无眼病,而有些则相反。本病在幼儿阶段即可作出诊断。有些学者提出,若在眼(主要是晶状体脱位)、骨骼、心血管系统疾病和MFS家族遗传史等4项中,存在有两项即可诊断本病。

    本例伤者外伤后眼损伤特征明显,双侧晶状体向鼻上方半脱位,眼底未见明显改变,双眼低视力。伤者到法医门诊鉴定时,虽然双眼视力仅为0.06,但其表现似乎对双眼低视力状态已完全适应。况且,一次外伤造成双侧晶状体同时向鼻上方半脱位,晶状体无混浊,眼底无改变,不符合外伤所致。外伤所致晶状体脱位一般为单发的,双侧同时脱位极少见,一般向下脱位,常有晶状体混浊,眼底往往有改变,有时有虹膜震颤,悬韧带断裂,可继发青光眼,本例伤者经法医查证证实,伤者小时侯已有视力低下的表现,伤者也承认从小就有“近视”。结合其骨骼表现,符合马凡氏综合征。本例无家族史,可能为基因突变所致。

    通过本例的法医学鉴定,提醒我们在实际检案中遇到双侧晶状体脱位的,特别是向上方脱位的,应考虑马凡氏综合征的可能。

    ( 收 稿 日 期 : 1999- 11- 01 修 回 日 期 : 2000- 03- 15),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