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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7851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即将撤销中药“健字”号
http://www.100md.com 2000年5月12日 农村医药报
     3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将撤销中药“健字”文号,把中药保健药品统一纳入药品管理。

    鉴于已审批的中药保健药品中,存在命名不规范、组方不合理的问题。有的出于各自目的,将治疗药品或食品审批为保健药品;有的保健药品毒副作用明显,给消费者造成危害。为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这项通知,下定决心整顿中药保健药品。

    《通知》指出了此次整顿的范围是:各地卫生厅(局)按照[87]卫药字70号文批准的中药保健药品;违反国办发[1996]14号文、卫药发[1996]31号文的规定,1996年5月25日后审批的或三年以上不生产的中药保健药品;同方异名、同名异方的中药保健药品。《通知》同时明确了此次整顿的原则是:撤销中药“健字”文号,统一纳入药品管理。整顿后凡符合要求的,重新颁发批准文号;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批准文号。在此基础上《通知》还进一步阐明了重新申报审批的七项条件。

    为了《通知》的顺利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加快申报品种的审评工作,并随之展开一系列配套工作。到2004年1月1日,“健字”文号药品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