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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尸体失踪母亲状告医院
http://www.100md.com 2000年5月17日
     本报讯昨天,笔者从西城法院了解到,一起特殊的侵权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原告张某因被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拒不交还婴儿尸体而提起民事诉讼。因交还尸体而引发的诉讼在本市尚为首例。

    原告张某在起诉中称,1998年3月1日,原告在北京市宣武医院生产一男婴,当天将该婴儿转入儿童医院进行治疗,1998年3月2日,新生儿在儿童医院死亡。同日,儿童医院开具了《北京市居民死亡之医学证明书》。儿子死亡后,张某一直要求见新生儿的尸体,但医院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她的合理要求。张某认为自己作为新生儿的母亲,应是孩子尸体的合法保护人和管理人,但被告却迟迟不将新生儿的尸体交还,以致她至今不知新生儿尸体的下落。失去亲生骨肉已给她造成极大的痛苦,而被告拒不交还尸体的行为更是雪上加霜,她因此遭受了巨大的心理伤害。张某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交还新生儿的尸体;如果被告擅自将新生儿的尸体火化,则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并交还骨灰。

    据被告儿童医院医务处的同志介绍,该新生儿尸体是原告的丈夫委托医院火化的,详细情况儿童医院将在答辩状中叙述,并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无过错责任。

    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与医疗部门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医疗事故纠纷并非是新鲜事,但因归还尸体而发生纠纷的并不多见。本案是否构成侵权,尚待法院审理后确定。

    (郑洪清左衍云)

    北京晚报/日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