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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02106
医事纠纷成因与强化法制教育
http://www.100md.com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2000年第6期
     作者:黄俊辉 李远斌

    单位:湖南医科大学 长沙 410078

    关键词:法律;医事纠纷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000673

    分类号 D9

    本文分析了医事纠纷的原因,同时,针对纠纷的起因医务人员怎样进行法制教育作了方法上的探讨。

    1 医事纠纷探因

    纵观我国各种医事纠纷,我们认为造成当前医事纠纷增多和升级的原因有如下几方面:

    1.1 患方的原因

    “医疗消费”观念的建立和曲解。病人是一种特殊的消费者,他们把医疗服务活动视为单纯的经济交往,即商品关系,而忽略了医疗的特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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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想中的要求与期望值越来越高。实现求医目的,是每个病人最大的最根本的需求。随着其它行业服务态度的改善和服务形式的规范,使人们得到了较为满意的服务,人们对医疗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医疗并非就服务态度的改善就能达到要求的,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除了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外,病人的自身条件及疾病情况,医疗设备、药品疗效等同样影响医疗效果。但病人花了钱,未达到理想的效果,心理上的不平衡统统发泄到医师或医院,使纠纷不断。

    医疗费用的增长与人们医疗承受力的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改革,医疗费用不能保证。而医院基本设施的改善、诊疗项目的增加、新技术的应用、高新仪器的更新、加上药品的虚高定价,使医疗费用不断上升。这种医患费用矛盾的日益突出是引起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

    1.2 医方的原因

    医务人员思想观念的改变滞后于形势发展的变化,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技巧跟不上其它行业。部分医务人员用老办法处理新形势下的病人,缺乏同情心,不愿意与病人或家属多沟通,其言行很难被人接受,以至纠纷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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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识淡薄和普法教育的严重滞后。医师法颁布已一年多,实施也有半年多,部分医务人员包括医师在内对法律赋予医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都答不出来。随心所欲,有法不依的现象在医疗工作中屡见不鲜。不会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或医院的利益。

    2 学法和普法重在落实

    为了加强自身内部的管理,我院从1998年年初开始制定了一系列的普法和学法措施,从全方位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教育,收到较好的效果。

    制定计划,逐项落实。医院根据当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项目列出了院内各行业共同学习内容和分系列学习的内容。采取全院集中学习与科室组织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医院不定期的组织全院性法律知识讲座,请法院领导和医院法律顾问律师讲课,规定学习时间,明确学习内容,将普法教育列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

    多渠道多途径进行普法教育。考虑到各医学校尚未将医学法学列入医学生的必修课程,医院除对新职工利用岗前培训进行医学法学知识普及外,还利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住院医师的岗前培训、进修生的岗前培训进行医学法学的传授。通过这些途径,全院医务人员都得到了学习的机会,法律意识明显加强。

    学法、普法与医院规章制度相结合。医院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调整和完整了制度,重新规范各种技术操作规程,通过“三基”、“三严”培训的机会进行强化。同时,在住院医师培养、研究生的阶段考试考核中落实这些规章制度。

    3 依法行医重在督查

    学而不用或有法不依是最大的禁忌。我院在法事建设的另一工作重点是加强了执法。

    重学的同时讲究效果,按计划安排学习后,医院曾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从新职工到老教授,从陪护工到技术人员人人参考。加强工作中的督促和检查、加强反馈控制。,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