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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其实很容易
http://www.100md.com 2000年7月1日
     在广州,在今天晚上,假如你去泡“水边吧”,那就叫“酸”;假如你去泡“上海往事”钢琴吧,那就叫“嗲”;假如你去泡“壹玖酒吧”这样的摇滚吧,那就叫“酷”。

    把雷朋太阳镜架在鼻子上是老土,卡在头顶上也已落伍。你应该去眼镜店配一双“猫眼”(彩色隐形眼镜)才够酷。当然,假如你白天还是一双蔚蓝色的“猫眼”,可是晚上去滚石俱乐部锐舞派对的时候又换成了银灰色?

    露出三分之一的胸部不算什么,露出二分之一的背部也不算什么,即使你把小蛮腰全部暴露出来也很难说得上酷。不过,假如你去酒廊,精品屋乃至小卖部花几十块钱买一大堆刺青印水纸,或在胸口贴一只蜘蛛,就可以了。

    赶快把那件具有“电子感”的Soviet脱掉吧!你应该托朋友从香港捎一套具有“太空感”的20471120装。所谓20471120装的含义是“公元2047年11月20日”,天知道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儿,反正酷就是了。

    酷,英文Cool,起源于美国,原意为“冷”,后被引申为“无热情、不激动”。主要表现为对人、对某种信仰以及对主流文化的冷漠,特别是对传统价值蔑视的心态和神态。当厄尔尼诺现象使地球的温度越来越高时,经港台地区辗转传入大陆后,“酷”迅速取代了90年代前期流行的“潇洒”。

    从理论上讲,酷与潇洒应该是一个对立的概念:如果说火爆的潇洒是一种流行的放纵,那么,冰冷的酷就应该是一种对流行的拒绝。然而,今天的酷,不同于高仓健的那种酷,高仓健在酷的背后,掩藏着火一般的真诚和激情;今天的酷,似乎也不同于朋克党的那种酷,朋克党在酷的背后,冲动着叛逆的欲望和反抗的力量。而今天的酷却表现为冷漠的表情?,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