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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31243
坚决制止违法审批药品
http://www.100md.com 2000年7月8日 中国医药报
     坚决制止违法审批药品

    孙洪涛

    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坚决制止违法审批药品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监管力度,同时通知各生产企业,做好违法审批药品的清理和纠正工作,以保证药品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紧急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药品(含民族药)审批工作。对本通知发出这后,仍在审批药品(含民族药)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市场调查,坚决予以吊销,依法按假药查处,并追究审批者的责任。

    紧急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1985年11月1日后各地自行批准生产的新药,要于2000年12月31日前自行撤销批准文号,按要求填表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尽快通知各有关企业同时停止生产。在此期间,既不撤销批准文号又不停产者。将按假药查处,各地擅自审批的新药允许在2000年12月31日前重新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新药审批办法》,《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申报。对于各地自行审批生产的民族药新药,由企业提出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民族药专家进行审评,具体办法另定。

    紧急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1996年5月25日后各地自行批准生产的仿制药品,于2000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填表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知有关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在此期间,既不停产又不按期上报的,将按假药查处。各地审批的仿制药品允许在2000年12月31日前重新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仿制药品审批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该类药品进行再评价。

    紧急通知明确指出,制止违法审批药品的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从“三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以强烈的责任心按时抓紧做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对违法审批情况和药品管理混乱的省份进行实地调查。凡违规审批又不据实上报者,一经调查属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追究其领导者的责任,在全国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000年7月8日《中国医药报》第1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