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输错血型致病人死亡被定为一级责任事故
http://www.100md.com
2000年7月14日
(记者曹笑、实习记者向丽):昨日,记者冒雨第四次奔赴乐山后获悉:市、区两级联合调查组行政调查已结束,查实乐山市红十字会医院在“6-10医疗事件”中确给张武祥输入了300毫升异型血;在此基础上,市中区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小组也已定论,“6-10事件”属一级医疗责任事故;市卫生局有关领导称:“这是对人命极端的不负责任,触目惊心、令人发指!必须杀一儆百!”“违法的、违纪的、违章的,统统对号入座,坚决严惩、决不含糊!”
昨日下午,受乐山市卫生局党组的委派,分管医政的该局副局长李五节(昨误为李武杰)、该局医疗机关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丽平向本报记者通报了“6·10医疗事件”有关情况。据李称,7月6日早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童文全得知此事件后,紧急召开党组成员会,专题研究此事,并决定马上将此事汇报市委、市府和省卫生厅,同时组成市、区联合调查组,着手调查,核实是否给张武祥输入了异型血。当日下午,李丽平率5人调查小组进驻红会医院。与此同时,闻讯后的市委书记陈德玉,在北京学习的市长黄明全及分管副市长等领导都高度重视此事,多次指示“必须严肃处理,以此警示全市的医务工作者,必须珍视病人的生命”。
, 百拇医药
7月6日晚,联合调查组作出结论:在治疗过程中给张武祥输入异型血的事实存在,总共输入近300毫升;异型血加速了张武祥病情的恶化,导致其死亡。7月7日,红会医院内部进行了技术讨论,结果认定系“责任事故”;昨日上午,市中区医疗事故鉴定小组正式鉴定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系化验科主管技师杨加玉,次要责任分别是当班护士李慧明、值班医生李悦元。
李五节称:“行政调查和技术鉴定已经结束,怎样处理,将责成市中区卫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并以此为血的教训,让全市医务人员警钟长鸣。”
回到报社后,李五节电告记者:市局已责成市中区卫生局局长张正亦亲自带队进驻红会医院,继续查处此事。
6月10日晚8时30分,张武祥死亡,乐山红十字会医院决定“封存”有关原始病历。但在封存之前,张武祥的“配血试验报告单”、“临床护理记录单”以及医生的病程记录,这几个致命证据却凌乱地放置于办公室,一有心人妥善收藏了这些东西并将其复印件邮寄给本报。
, 百拇医药
“配血试验报告单”清楚地记录了病人的情况:血型O型,年龄64岁……在“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栏内,赫然写着两位献血员的有关资料:向洪建(编号3442),血型A型;李志强(编号3439),血型A型。配血报告者为检验科主管技师杨加玉,输血执行者是外一科当班护士李慧明。
杨加玉“失误”得太令人费解了!经杨之手两袋各200毫升的A型全血拿到了外一科,并通过值班医生李悦元、值班护士李慧明等多个环节,挂到了37号床张武祥的输血架上。
签名栏内写满“李慧明”三字的那份“临床护理记录单”清楚地记录着“致命过程”:下午1时35分,第一袋200毫升A型全血开始输入张的血管,此时,“病情记录”为“患者诉心慌不适”;1时40分,李慧明量得病人的脉搏为112次/分,呼吸27次/分,血压9/6kpa,她似乎觉得有些不对劲,“立即报告医生”,而李悦元“医嘱加压输血”。仅10分钟,200毫升A型全血一滴不剩地输入了O型血病人张武祥的体内!1时45分,第二袋200毫升A型全血又挂上了,输了一半即100毫升后,病人反应剧烈,李慧明又报告了李悦元,此时,李才下令“立即停止输血”,并于1时50分采取了“补救”措施……
, 百拇医药
病程记录显示:共有300毫升异型血进入病人的体内!见张武祥出现异常,李悦元也慌了,将情况报告给科主任杨进军,一场慌乱的“抢救”开始了。然而,病人还是悲惨地于当晚8时30分死亡。死前,病人痛苦地狂喊:“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
由李悦元亲笔写下的“病程记录”(见张武祥病历第4页),清楚地记录着一个细节:“下午2时,患者150/pm左右感心慌,未见便血,胃管引流出淡咖啡色(液体),胃液量不多。P108次/分,R26次/分,BP10/8kpa,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四肢发凉。曾考虑患者是否有消化道再次大出血,加快静脉输入速度,随即发现患者输入的为A型血,而患者为O型血。立即停止输血,通知检验科核实,给予利尿、激素、镇静等处理。通知科主任到科室汇报该情况,随即报告李院长(指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李东勤———记者注),李院长来科室指示:治疗同前,可加用‘低右’,输‘O’型血,已执行。”一个小时后,李悦元再次记录:“患者烦躁不安,神志恍惚,可闻及痰鸣及哮喘。尿呈淡红色,量约250毫升,脉搏细弱BP13/10kpa,给予吸痰平喘等处理,患者病情危重,已下病危面交家属。”本报记者曹笑、实习记者向丽, 百拇医药
昨日下午,受乐山市卫生局党组的委派,分管医政的该局副局长李五节(昨误为李武杰)、该局医疗机关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丽平向本报记者通报了“6·10医疗事件”有关情况。据李称,7月6日早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童文全得知此事件后,紧急召开党组成员会,专题研究此事,并决定马上将此事汇报市委、市府和省卫生厅,同时组成市、区联合调查组,着手调查,核实是否给张武祥输入了异型血。当日下午,李丽平率5人调查小组进驻红会医院。与此同时,闻讯后的市委书记陈德玉,在北京学习的市长黄明全及分管副市长等领导都高度重视此事,多次指示“必须严肃处理,以此警示全市的医务工作者,必须珍视病人的生命”。
, 百拇医药
7月6日晚,联合调查组作出结论:在治疗过程中给张武祥输入异型血的事实存在,总共输入近300毫升;异型血加速了张武祥病情的恶化,导致其死亡。7月7日,红会医院内部进行了技术讨论,结果认定系“责任事故”;昨日上午,市中区医疗事故鉴定小组正式鉴定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系化验科主管技师杨加玉,次要责任分别是当班护士李慧明、值班医生李悦元。
李五节称:“行政调查和技术鉴定已经结束,怎样处理,将责成市中区卫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并以此为血的教训,让全市医务人员警钟长鸣。”
回到报社后,李五节电告记者:市局已责成市中区卫生局局长张正亦亲自带队进驻红会医院,继续查处此事。
6月10日晚8时30分,张武祥死亡,乐山红十字会医院决定“封存”有关原始病历。但在封存之前,张武祥的“配血试验报告单”、“临床护理记录单”以及医生的病程记录,这几个致命证据却凌乱地放置于办公室,一有心人妥善收藏了这些东西并将其复印件邮寄给本报。
, 百拇医药
“配血试验报告单”清楚地记录了病人的情况:血型O型,年龄64岁……在“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栏内,赫然写着两位献血员的有关资料:向洪建(编号3442),血型A型;李志强(编号3439),血型A型。配血报告者为检验科主管技师杨加玉,输血执行者是外一科当班护士李慧明。
杨加玉“失误”得太令人费解了!经杨之手两袋各200毫升的A型全血拿到了外一科,并通过值班医生李悦元、值班护士李慧明等多个环节,挂到了37号床张武祥的输血架上。
签名栏内写满“李慧明”三字的那份“临床护理记录单”清楚地记录着“致命过程”:下午1时35分,第一袋200毫升A型全血开始输入张的血管,此时,“病情记录”为“患者诉心慌不适”;1时40分,李慧明量得病人的脉搏为112次/分,呼吸27次/分,血压9/6kpa,她似乎觉得有些不对劲,“立即报告医生”,而李悦元“医嘱加压输血”。仅10分钟,200毫升A型全血一滴不剩地输入了O型血病人张武祥的体内!1时45分,第二袋200毫升A型全血又挂上了,输了一半即100毫升后,病人反应剧烈,李慧明又报告了李悦元,此时,李才下令“立即停止输血”,并于1时50分采取了“补救”措施……
, 百拇医药
病程记录显示:共有300毫升异型血进入病人的体内!见张武祥出现异常,李悦元也慌了,将情况报告给科主任杨进军,一场慌乱的“抢救”开始了。然而,病人还是悲惨地于当晚8时30分死亡。死前,病人痛苦地狂喊:“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
由李悦元亲笔写下的“病程记录”(见张武祥病历第4页),清楚地记录着一个细节:“下午2时,患者150/pm左右感心慌,未见便血,胃管引流出淡咖啡色(液体),胃液量不多。P108次/分,R26次/分,BP10/8kpa,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四肢发凉。曾考虑患者是否有消化道再次大出血,加快静脉输入速度,随即发现患者输入的为A型血,而患者为O型血。立即停止输血,通知检验科核实,给予利尿、激素、镇静等处理。通知科主任到科室汇报该情况,随即报告李院长(指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李东勤———记者注),李院长来科室指示:治疗同前,可加用‘低右’,输‘O’型血,已执行。”一个小时后,李悦元再次记录:“患者烦躁不安,神志恍惚,可闻及痰鸣及哮喘。尿呈淡红色,量约250毫升,脉搏细弱BP13/10kpa,给予吸痰平喘等处理,患者病情危重,已下病危面交家属。”本报记者曹笑、实习记者向丽,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