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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理症结
http://www.100md.com 2001年6月17日 中国教育报
“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理症结
     “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理症结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教授 傅安球

    当前,“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相当部分的“法轮功”练习者依然极其痴迷。为了能帮助他们彻底转化过来,我们有必要对他们的异常心理作一番剖析。

    痴迷于“法轮功”的练习者,其心理通常是不健康的。这种异常心理实际上是社会适应不良的明显表现,如能设法加以矫正,则教育转化工作就有可能取得效果。

    “法轮功”练习者的异常心理,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

    狂热 狂热是对某一事物表现出盲目的、过度的、不合情理的热衷的情绪缺陷。这种异常心理可以表现为狂热爱好,如沉缅于电脑游戏;也可以表现为狂热爱慕,如对歌星、球星的入迷狂慕;既可以是狂热盲信,如盲目笃信宗教;也可以是狂热行为,如为牟取暴利而不择手段等。“法轮功”练习者的狂热,主要表现为狂热盲信和狂热行为。他们盲目笃信李洪志的“真、善、忍”、“上层次”、“求圆满”,并为此追求而不惜自焚。这种狂热心态,是缺乏理智而违背情理的,给社会和个人只能带来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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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执 偏执是走极端的表现。固执刚愎,始终自以为是。不仅常常把别人无意甚至是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怀有敌意,没有足够根据即猜疑别人侮辱或伤害自己,且不能宽容,久久耿耿于怀。谁若妨碍了其利益,就会经年累月纠缠不休,而且好与人争辩,听不进不同意见,很难以事实或说理来改变他们的认识和想法。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在进入了李洪志精心设计的圈套后,之所以执迷不悟,任凭他人苦口婆心劝说,甚至在得知某些“法轮功”痴迷者的悲惨下场后仍然无动于衷,仍然痴迷“消业”、“上层次”、“求圆满”这条不归路,其原因之一就是偏执这种人格缺陷使然。

    自私 自私是只顾自己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的人格缺陷。这种人格缺陷在一些“法轮功”练习者身上发展到了极致,达到了可以伤害他人生命的极端自私程度。他们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起码的同情心,不关心他人。他们既不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不照顾妻儿和赡养父母,也屡屡违反社会规则,如无视社会法规,我行我素,聚众闹事,还常常对他人甚至亲友采取冷酷的举动,杀害亲人。”。正如上海市原“法轮功”练习者蔡淑流在反思时所说的:“我们之所以能放下‘常人’所谓的‘名利情’,是为了换取另外空间更好的东西,我们更贪心、更自私”。广东省鹤山市原“法轮功”练习者刘蓝在彻底转化后也悔恨交加地说:“我们要做好人,也是为了自己要修炼才做的,所以,还有另一种‘执著’,一种更可怕的自私。……以前我们看这也邪恶,那也邪恶,其实是我们自己的内心邪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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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沉 消沉是一种心灰意冷、沮丧颓唐的消极情绪。这种消极情绪虽然可在梦寐以求的渴望破严灭时发生,但更易在受到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而“看破红尘”时发生。“法轮功”练习者就是如此。在他们看来,什么理想、信念、抱负、前途统统都是无稽之谈,他们心中只有李洪志的“抛弃常人执着心”、“放下名利情”、“放下生死”、“提高层次”和“走向圆满”。而李洪志也正是通过鼓吹“史前文明”和“宇宙层次”等邪说企图把自己神化为“救世主”。使“法轮功”练习者通过“修炼”逐渐悲观厌世、意志消沉,最终使他们相信,只有跟随他李洪志才能脱离苦海,摆脱轮回之苦和“返本归真”。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心理异常外,“法轮功”练习者有人还患有更为严重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例如分裂型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抑郁性神经症、抑郁症等,所有这些心理问题都有可能成为“法轮功”练习者上当受骗的心理基础,同时成为“法轮功”练习者痴迷歪理邪说后走火入魔以至精神崩溃或者拒绝帮教、拒绝挽救的精神原因。因此,非常有必要组织一支由心理学等专门人才组成的专家队伍,运用心理学的科学理论和科学手段,以矫正“法轮功”练习者的错误认知和反常心理,矫正他们的不良的、非适应性行为,矫正他们扭曲的人格和人心,使他们回到正常生活的轨道上来。

    《中国教育报》2001年6月17日第3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