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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术腐败的几点想法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0日 南方周末
关于学术腐败的几点想法
     关于学术腐败的几点想法 济宽

    学术腐败的问题不仅是大事,说是大案也不为过。

    试想:改革20多年来,中国出了成千上万的教授、博士和科研项目,国家为他们的工资、培养费和项目经费投入了百千亿元的资金,从申报表上的评语来看,他们和它们中的每一分子都有“独创性的贡献”(评教授、博士论文和项目立项都首先强调这点),汇总起来,中国为什么还没有凭借这成千上万的“独创性”成果全面进入世界科技和知识强国的第一方阵呢?钱都怎么花了?写评语的人说的话还有准儿吗?

    我看,这些“独创性”中肯定有一些是虽“创”而无用,或虽“独”而不优的。过于追求“独创”的表现,很容易导致忽略优良的质量。况且内行都知道一个事实:独创易,优质难。所谓独创,包括“独”和“创”两个方面。“独”,只要与众不同就行;真正的“创”,它离不开“学”,必须在一定的前提下、在一定的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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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而言之,出个新花样唬唬人是比较容易的,在前人的基础上创出个真有价值的东西是不容易的。因此,无视有利于生产建设这个前提,无视尊重科学、尊重历史这个基础,惟“独”是求,惟“学”与“创”是避,拿人民的钱来变出花样巧取更多的属于人民的钱,就是学术腐败的表现。

    我想,大家动真格的来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恐怕还没有这么快到来,因为学术的腐败似乎还不是善良宽容的大众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不过,从舆论的角度呼吁对学术腐败的清算、纯洁学术信誉的环境却已经到了时候。

    在此略举几个现象来说:

    现象一,评定论文的质量时不是以文章本身论,而是根据发表的刊物的“级别”论。刊物的“级别”通常是由办刊物的人来保证的,而各个刊物各有一班人支持。不同人支持的不同刊物放到同一个级别里,容易助长学术界的门户之见和不正常的派系之别,乐观地看来是有利于实现“百家争鸣”,但也容易把后进者的道路卡死。如果对已发表的论文不搞惟刊物“级别”是论,可以建立评审委员会制度:哪个单位需要评定申请者的论文质量,哪个单位自己组织“名、责、权、利”四者分明的评审委员会。这里的“名”,是学者的学术信誉,是学者的良心、原则、学风和真才实学的综合体现,它是学者的学术生命。弄虚作假,或当好好先生,就要公开他的行为,撕破他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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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象二,“教授”、“博导”是根据“科研著作”评出来的“执教”资格,而评委们往往难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阅读那些著作。目前,多数大学职称的名额还在计划经济影响下,学校没有完全的自主权;加上学术委员会里的成员各有所长,真正与被评对象同行的只有少数人;于是评议的时候难免有这两种情况发生:或者难以深察隔行者的著作水平而托辞以尊重那几个与被评对象同行的专家意见,变相弃权或投“顺水人情票”;或者竟以隔行为由,拒绝个别负责任的非同行委员指出的硬伤,庇护同门同派者。在这种情况下,结果往往是:多数服从少数,集体服从个人,民主服从“权威”。其实,教授资格的评审可以有两条路,一是凭教学资历,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和工资、教学岗位挂钩;一是凭学术水平,由学界同行评议。学术评议不搞暗箱操作,通过健全的学术批评机制,和相关学者(被评者和评议者)的学术信誉挂钩,避免“专家评议”流于形式,失去监督和激励的功效。

    现象三,博士研究生在三年内(可以延长一年)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否则出局,连毕业证也不给;这种教育体制在以文凭录用人、以文凭升官职、以文凭评职称的社会体制下,必将迫使在下者铤而走“抄”、瞒天过海,而在上者不得不视而不见、或徇私贾恩。如果借鉴国外的做法,设立博士论文资格制度,博士研究生获得论文资格以后就可以离校就职;完成学位论文后,提出申请,由原培养院校组织审议,决定是否准许答辩;答辩通过再授予相应学位。这样一可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二可以满足社会上对人才的一部分需求,三可以节约学校的教育资源,四可以保证博士论文的质量,五可以维护学界同人的信誉,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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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象四,科研项目的立项要求创新,甚至要求“国际领先”,但同时要让一批专家审议。令人(包括国际上的同行专家)大惑不解的是:既然申请人已经是国际一流并且有独创性的水平,哪里再去找那么多的有资格的专家来审议呢?科研立项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有目标的攻关项目,一种是自由研究项目。攻关项目应该由出钱的部门采取课题招标制,此时确定目标才是最要学问的;成果的鉴定和验收也有严格的标准,成功与否和研究者的学术信誉以及今后投标的资格直接挂钩。自由研究项目可以采取申报制度,成果的鉴定和验收标准比较宽松,但成功与否和研究者的信誉以及今后的申报资格直接挂钩。

    总之,社会的价值观、学界自身的科学水平以及体制上的一些问题如果不能改变,让“教授等于正处级”或“处长等于正教授”之类的现象泛滥,没有良好的学术信誉环境,学术腐败就依旧会是光天化日下的罂粟,不盛也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南方周末》 2001年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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