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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男生给自己好友下药 16岁少女沦为“强奸犯”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14日
     一个16岁的在校女中学生,竟协助几个男同学给自己的朋友“下药”,最终导致朋友被轮奸,自己也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6岁的刘盈平时在校表现不错,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强奸犯”。那是2001年2月7日的晚上,刘盈接到一个叫赵刚的男孩的电话,赵对她说:“听说你和张丽关系不错,今晚你帮我把她约出来行不?”原来,15岁的赵刚不久前盯上了刘盈的同学张丽,想和她处朋友,但张丽不同意,赵刚正对她死缠乱打。刘盈答应后,赵刚又说:“我想给她下点药,那种能让她愿意和我搞对象的

    药,你看怎样?”此时的刘盈不但没制止,反而出主意,“我妈睡不着时吃的一种叫××药,我看挺好,就下这个吧。”

    当晚9点多,赵刚约了两个男孩,刘盈找来张丽,5人一起来到沈河区的一家俱乐部。每人要了一瓶酒后赵刚给刘盈递了个眼色,刘盈对张丽说:“我想去卫生间,陪我去吧!”趁此机会,赵刚和另一男孩将药放入了张丽的酒瓶。

    凌晨2点多,5人又来到一洗浴中心,此时的张丽已头晕眼花,浑身瘫软,赵刚和刘盈将她扶到休息大厅的床上并“哄”其入睡。不知过了多久,张丽醒了过来,刘盈不见了,只有赵刚表情怪怪地坐在自己旁边……原来,在她昏睡的时候,几个男孩轮奸了她。

    经法院审理,赵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实施强奸的另外几个男孩也被判处4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刘盈因系从犯,认罪态度好,法院对其适用了缓刑。

    在法庭上,刘盈哭着说:“我只知道这种药是让人睡觉的,不知道他们要强奸张丽。后来,我发现他们几人眼神不对,怕他们‘坏’完张丽后再‘坏’我,就偷偷溜走了……”

    一位从事多年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分析:十六七岁的孩子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很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并诱发犯罪。像刘盈这样的孩子,虽然学习成绩不错,可在自己朋友被残害的时候不但不相助还助纣为虐,不能不说明教育上的一种失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