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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知识产权亟待保护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18日 《健康时报》 2002.04.18
     1980年,日本以我国210个古方为基础开发医疗用药,刺激了日本“汉方制剂”工业的迅速发展,1994年在其国内的销售额达到1500亿日元,其中在仿制我国“六神丸”基础上开发的“救心丸”年销售额超过1亿美元。韩国也仿效日本对我国“牛黄清心丸”进行品种仿制,产值超过0.7亿美元。

    本报记者 李曼荻

    在我国中药行业上千年的发展历史中,业者为了保持自身优势,常常以秘方形式承袭着“传子不传女”的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传统的保密措施早已为人们所不屑,但是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确实使我们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外商利用我国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缺陷,通过无偿侵占中药方剂资源而赚取了巨大的利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洪净认为,目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保护意识薄弱。我国70%~80%的中药科技人员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他们大多只管完成课题研究和论文,通过成果鉴定即认为大功告成,至于科研成果的保护、转化、商品化却考虑甚少。

    二是专利申请整体水平不高。从统计资料看,我国的中药发明专利申请,以非职务发明为主,进入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中,结案量与授权量的比例为4∶1,授权率为25%,授权率偏低,发明程度不高。

    三是中药技术低水平重复,产品相互仿制。过去,由于我国对药品不实施专利保护,致使部分中成药企业相互无偿仿制,同一品种重复生产现象严重。如牛黄解毒片全国有150余家企业生产,牛黄安宫丸有100余家,复方丹参片有40余家,人参蜂王浆有80余家工厂一起生产。这些药物相当一部分属于低水平重复。

    四是对中药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重视不够。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研究开发若能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信息,则可节省40%科研开发经费,同时少花65%的开发时间。国内有不少中药科研人员不能很好地利用专利文献,此外部分中药文献水平不高,也影响了科技人员对专利文献的关注。

    五是国外无偿利用我国中药攫取巨大利润。像上面提到的日本、韩国,不仅无偿利用了我国的中成药资源,还抢占了国际中成药市场份额,甚至向我国出口“洋中成药”。

    六是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由于我国实行中药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很短,公众对中药专利保护的意识及自觉遵守和维护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还不够,导致知识产权侵权及技术转让纠纷增多。

    在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成都地奥集团的经验值得借鉴。来自中国医药信息网的消息,截至目前,地奥集团的5个药品已具有品种或工艺自主知识产权,并已申请国家专利6项,其中1项已授权。据介绍,成都地奥集团之所以能从13年前借款50万元起家,到今天净资产超过14亿元,其原因就在于其不断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狠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药的研发。国家二类新药地奥心血康之所以居全国心血管病同类药用量第一位,就是因其具有品种、工艺自主知识产权。

    中国有句老话,叫“与其临渊慕鱼,不如退而结网。”在制药企业大搞生产和营销战的同时,在科研人员辛勤做实验搞研究的同时,是不是也想一想这两个字:“保护”。,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