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目标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和国家中医药局8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医改的14点重要意见。
城镇医改主要内容
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政事分开,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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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改主要内容
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政事分开,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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