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社会病症——艾滋病是全社会的事
关注艾滋病问题的报道有10多年了,从来有关艾滋病问题的会议都是由卫生系统的官员、专家或与此相关的国际组织召开的。前几天,我第一次参加了由社会政策研究者召开的,从法律视角看艾滋病防治的研讨会。
在人们的印象里,艾滋病是一种传染性疾病,理所当然地应该由卫生部门管。而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专家网络负责人李木盾教授提出:艾滋病≠艾滋病问题。找到医治艾滋病的方法是生物学家和医学家的事情,而解决今天肆虐全球的、作为一种社会病症的艾滋病问题,却应该是全社会的事情。健康的人群应该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那样,善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保证他们有尊严地生活。这不仅关系到卫生,而且关系到教育;不仅关系到道德,而且涉及到法律。
比起一般疾病的防治,艾滋病的预防不那么简单。它不能靠四处撒药,不能靠分发糖丸来完成,它靠的是每个人的自律,不吸毒、不嫖娼、拥有固定性伙伴、不与他人共用不洁针具、不非法买卖血液或血浆。即使自己不幸感染了 H IV,也不要恶意感染他人。
艾滋病现在已经不仅是一种疾病,还涉及到一系列社会问题。很长时间以来,人们从卫生部门那里了解有关艾滋病的知识,从一些艾滋病防治热线上了解检测 H IV病毒的方法和途径,从各种媒体上了解国家为防治艾滋病制定了哪些政策,进行了哪些努力,了解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们的生活。
但是,人们却很少关注,在我们有关艾滋病问题的宣传中,有没有因为不恰当的宣传而加剧了人们的恐慌?有没有因为猎奇式地渲染而带来了对艾滋病感染者更大的歧视?在我们信誓旦旦绝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是否又制订了带有歧视内容的规章?面对那些贫困的、边缘的、无助的、而又最易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人群,我们做的各种宣传能够真正传达到他们吗?能够解脱他们的窘境吗?
10多年来,关于艾滋病的问题已经变成了全社会、全人类的问题。以前说起艾滋病,只有医生们着急,到处去发宣传品,劝阻高危人群改变不安全的行为,呼吁不要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怀有歧视,但收效并不明显。现在,法律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司法和公安部门,政府的与非政府的组织,各行各业的人都开始关注艾滋病,都参与到防治艾滋病的进程中来。我们相信,能够最终阻挡住艾滋病魔爪的,势必是全社会的万众一心。(蓝燕), http://www.100md.com
在人们的印象里,艾滋病是一种传染性疾病,理所当然地应该由卫生部门管。而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专家网络负责人李木盾教授提出:艾滋病≠艾滋病问题。找到医治艾滋病的方法是生物学家和医学家的事情,而解决今天肆虐全球的、作为一种社会病症的艾滋病问题,却应该是全社会的事情。健康的人群应该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那样,善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保证他们有尊严地生活。这不仅关系到卫生,而且关系到教育;不仅关系到道德,而且涉及到法律。
比起一般疾病的防治,艾滋病的预防不那么简单。它不能靠四处撒药,不能靠分发糖丸来完成,它靠的是每个人的自律,不吸毒、不嫖娼、拥有固定性伙伴、不与他人共用不洁针具、不非法买卖血液或血浆。即使自己不幸感染了 H IV,也不要恶意感染他人。
艾滋病现在已经不仅是一种疾病,还涉及到一系列社会问题。很长时间以来,人们从卫生部门那里了解有关艾滋病的知识,从一些艾滋病防治热线上了解检测 H IV病毒的方法和途径,从各种媒体上了解国家为防治艾滋病制定了哪些政策,进行了哪些努力,了解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们的生活。
但是,人们却很少关注,在我们有关艾滋病问题的宣传中,有没有因为不恰当的宣传而加剧了人们的恐慌?有没有因为猎奇式地渲染而带来了对艾滋病感染者更大的歧视?在我们信誓旦旦绝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是否又制订了带有歧视内容的规章?面对那些贫困的、边缘的、无助的、而又最易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人群,我们做的各种宣传能够真正传达到他们吗?能够解脱他们的窘境吗?
10多年来,关于艾滋病的问题已经变成了全社会、全人类的问题。以前说起艾滋病,只有医生们着急,到处去发宣传品,劝阻高危人群改变不安全的行为,呼吁不要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怀有歧视,但收效并不明显。现在,法律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司法和公安部门,政府的与非政府的组织,各行各业的人都开始关注艾滋病,都参与到防治艾滋病的进程中来。我们相信,能够最终阻挡住艾滋病魔爪的,势必是全社会的万众一心。(蓝燕),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