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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8269
调查显示:离婚1/3缘于性生活不和谐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5日 中国妇女报
     沈阳市民政局对沈阳市婚姻集中登记实施十年来的婚姻登记和离婚状况调查表明:人们离婚的理由更多样化;女性提出离婚者日渐增多。

    近10年间,前5年因“经济纠纷”、“子女纠纷”等原因离婚的夫妻只占总数的4%,到了后5年猛增为19%。

    婚姻危机中,有的是因夫妻不能共同努力改变现状,相互抱怨、摩擦频起,最终走向离婚。有的是夫妻二人各自改变生活方式由此导致婚外恋等离婚事由的发生。

    此外,以往人们难以启齿的夫妻“性生活”质量,如今已成为衡量婚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有数字显示,在中国近几年的离婚案中,有34.7%的离婚案是因为“性生活不和谐”。

    婚外情对婚姻的杀伤力减弱。调查结果显示:因为“第三者插足”离婚的夫妻前5年占总数的18%,而后5年则降到7%,在郊区的下降幅度更大,从原来的26%下降到8%。

    调查显示,自上个世纪90年代离婚率出现高峰之后至今,离婚率一直处于攀升的势头。一旦婚后的现实与婚前的期望产生矛盾且不可调和,人们多数选择离婚而不愿意继续凑合下去。

    另一方面,因为女性受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妇女的经济收入、家庭地位相应提高,加上社会对女性离婚的道德评价日趋中性,使得女性在面对离婚时没有了后顾之忧。因此女性面对丈夫的暴力不再忍气吞声、默默流泪,而是勇敢主动地提出离婚。

    调查还显示出老年人婚姻纠纷增多。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原本婚姻基础就不好。一些老年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其婚姻并不如意,而今人们的观念解放了,生活上一旦有摩擦,就容易成为导火线,点燃离婚大战;二是年龄导致性格不和。人在更年期时脾气“特别”,稍不高兴就要数落周围的人,老伴挨得最近,自然受的气最多,个性强的老人便容易“法庭上见”;三是部分老人生活不检点,由此而导致“移情别恋”,最终使老夫老妻劳燕分飞。,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