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日首次提出了适合中国成人的肥胖标准
新华网2002年6月20日据东方网讯:人怎样才算肥胖呢?世界卫生组织虽然规定有肥胖的标准,但这是以西方人群的研究数据为基础制定的,不适合亚洲人群。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流行病学研究室周北凡教授在刚出版的《大众医学》A7期上撰文介绍说,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根据20世纪90年代中国人群有关数据的汇总分析报告,首次提出了适合中国成人的肥胖标准:
体重指数大于等于24为超重,大于等于28为肥胖;男性腰围大于等于85厘米,女性腰围大于等于80厘米为腹部肥胖标准。
目前,国际上通用体重指数(BMI)来衡量肥胖。体重指数等于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腰围是衡量腹部肥胖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反映了腹部脂肪蓄积的程度,而腹部脂肪的蓄积与一系列代谢异常有关。
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的这项汇总分析报告表明:体重指数增高,冠心病和脑卒中发病率也会随之上升,超重和肥胖是冠心病和脑卒中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体重指数每增加2,冠心病、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的相对危险分别增加15.4%、6.1%和18.8%。
该文指出,一旦体重指数达到或超过24时,患高血压、糖尿病或血脂异常的几项危险因素集于一身的概率会增加。当体重指数达到或超过28时,伴有其他多种危险因素的概率可达到90%以上。如何体重指数在正常范围,而男性腰围达到或超过85厘米,女性腰围达到或超过80厘米,危险因素升高的概率也会增高,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如体重指数在超重范围,腰围又达到或超过标准界限,各项危险因素增高的概率会很高。如体重指数达到肥胖而腰围又超标,各项危险因素升高的概率会极高,即发生糖尿病和心血管病的危险性极高。
这项研究还表明,体重指数与总死亡率之间呈现U形曲线的关系,即体重指数过高(达到或超过28)和体重过低(低于18.5)者,死亡率都升高。在中国成年人群中,这种U形曲线关系并非由潜在的疾病和吸烟等混杂影响所造成。体重过低导致死亡率升高,往往是由于存在诸如癌症、肺心病、营养不良等其他的健康问题所致该文最后指出,中国成人的正常体重指数应是18.5~23.9为好。如能将体重指数控制在这一范围,可防止人群中45%~50%的慢性病危险因素聚集,可防止10%~20%的冠心病、脑卒中发病。, 百拇医药
体重指数大于等于24为超重,大于等于28为肥胖;男性腰围大于等于85厘米,女性腰围大于等于80厘米为腹部肥胖标准。
目前,国际上通用体重指数(BMI)来衡量肥胖。体重指数等于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腰围是衡量腹部肥胖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反映了腹部脂肪蓄积的程度,而腹部脂肪的蓄积与一系列代谢异常有关。
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的这项汇总分析报告表明:体重指数增高,冠心病和脑卒中发病率也会随之上升,超重和肥胖是冠心病和脑卒中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体重指数每增加2,冠心病、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的相对危险分别增加15.4%、6.1%和18.8%。
该文指出,一旦体重指数达到或超过24时,患高血压、糖尿病或血脂异常的几项危险因素集于一身的概率会增加。当体重指数达到或超过28时,伴有其他多种危险因素的概率可达到90%以上。如何体重指数在正常范围,而男性腰围达到或超过85厘米,女性腰围达到或超过80厘米,危险因素升高的概率也会增高,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如体重指数在超重范围,腰围又达到或超过标准界限,各项危险因素增高的概率会很高。如体重指数达到肥胖而腰围又超标,各项危险因素升高的概率会极高,即发生糖尿病和心血管病的危险性极高。
这项研究还表明,体重指数与总死亡率之间呈现U形曲线的关系,即体重指数过高(达到或超过28)和体重过低(低于18.5)者,死亡率都升高。在中国成年人群中,这种U形曲线关系并非由潜在的疾病和吸烟等混杂影响所造成。体重过低导致死亡率升高,往往是由于存在诸如癌症、肺心病、营养不良等其他的健康问题所致该文最后指出,中国成人的正常体重指数应是18.5~23.9为好。如能将体重指数控制在这一范围,可防止人群中45%~50%的慢性病危险因素聚集,可防止10%~20%的冠心病、脑卒中发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