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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5329
乡村医生行医规范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5日 国医网
     ●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手段,乡村医生的行医行为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违规现象,不利于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

    ●乡村医生行医规范包括资格认定和行医许可、行医条件、医疗行为、转诊制度、用药行为、乡医职责、考核培训等诸多方面。

    ●建立乡村医生行医规范,关键是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构筑一个完善的、具有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法律意义上的行医规范体系。

    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手段,使村级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或部分缺失,乡村医生的行医行为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违规现象。这种状况不利于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从法律层面上看,国家已颁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但由于乡村医生自身的特殊性,需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和乡村医生行医现状,进一步探讨乡村医生的行医规范。

    规范资格认定和行医许可从严格的法律角度和发展的眼光来看,乡村医生的资格认定和行医许可应符合《执业医师法》的基本原则,作为资格准入,在村级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可以规定,在10年内,所有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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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行医条件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相统一,乡村医生行医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具有诊室、治疗室和药房且三室分开,医疗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具有80种以上的基本药物,这是法规规定的乡村医生行医的最低标准。鉴于目前村级卫生机构医疗设备不足,有些甚至达不到起码要求,应制定必须具有的基本医疗器械设备目录,依法进行规范。

    规范医疗行为由于实行了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在人员、财务、行医方面对乡村医生进行了规范,但还需要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将合理的部分明确和固定下来。一是医德规范,要符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标准》。二是诊疗行为规范,做到诊病有登记,按处方取药,收款有据,收支立账,严格在执业地点和诊疗范围执业。三是服务能力,能胜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尤其要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能够提供24小时服务和上门、出诊服务。四是禁止条款,考虑到村级卫生机构的定位和乡村医生的实际能力,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应规定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及病床,不得开展医学检验、放射及功能检查,不得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不得从事计划生育专业技术活动,不得开展性病诊断治疗活动,不得私自接纳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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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转诊制度为充分发挥现有卫生资源效益,应在乡镇医院和村级卫生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有效分流病人。对乡村医生主要规范转诊行为,制定相应的转诊制度和标准。

    规范用药有必要把效果较好、农村常用、价格低廉的药物和部分急救药物固定下来,以立法形式建立农村基本用药目录;规范村级卫生机构的药品购销途径,由乡镇政府组织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规范职责应将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职责作为乡村医生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免疫、疫情报告、疾病统计、消毒隔离等制度,承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搞好妇幼保健和老年保健。乡村医生具有技术和知识方面的优势,直接面向农村基层提供服务,在爱国卫生运动、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及搞好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方面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应作为乡村医生的一项职责。乡村医生应将健康教育贯穿于医疗保健服务的全过程,指导农村居民健康消费,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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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考核培训制度由于医疗卫生技术和知识更新较快,为保证乡村医生及时获得最新的医学信息和诊疗技术,提高乡村医生的素质,应建立乡村医生的考核和培训机制,主要考核职业道德状况和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和职称晋升的条件。应规定乡村医生在执业一段时间后必须参加相应的专业培训,可通过到上级医院进修、参加医学院校函授、举办专门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建立乡村医生行医规范,关键是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构筑一个完善的、具有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法律意义上的行医规范体系。

    加快乡村医生管理立法步伐,建立专门的乡村医生管理的法律制度。考虑到已实行的《执业医师法》立法层次较高,并对乡村医生管理的某些方面进行了授权,从长远发展来看,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医生新的培养机制的建立,乡村医生基本素质会得到逐步提高,乡村医生作为医师群体中的一个特例,迟早要纳入执业医师的法制管理轨道,因此,乡村医生管理立法应以制定行政法规为宜,以保持法律的衔接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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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建村级卫生机构。对现有村级卫生机构进行合并、调整、重组,扩大人群覆盖面,集中现有卫生资源,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使新的村级卫生机构成为以村办或乡办为主、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公立非营利性卫生服务机构。对现在执业的乡村医生,可全部解聘,统一进行乡村医生资格考试,淘汰不称职人员,合格者重新聘任上岗,以股份制形式参加村级卫生机构(其中,村以服务资产参股)。村级卫生机构的负责人由乡镇卫生院派出,以加强村级卫生机构的宏观管理。

    建立新的乡村医生培养机制。调整现有教育资源,专科以下层次的学校主要面向农村培养医学人才,毕业生原则上应充实到农村医疗服务市场,进入乡村医生队伍。高等医学院校和中等卫生学校要增加为农村基层培养人才的意识,调整招生计划,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全科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为农村培养更多合格的、符合农村发展需要的卫生专门人才。要建立起乡村医生的教育和培训机制,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和专业培训,使乡村医生学历水平尽快达到中专以上层次,向执业医师管理过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