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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洁夫:符合国情脑死亡诊断标准初稿已完成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27日 医业网
     中新社2002年8月26日北京讯: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明确表示:中国制定脑死亡法是十分必要的,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讨论、起草制定的符合中国国情的脑死亡诊断标准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这是黄洁夫日前接受一家电视台公开采访中透露一个重要信息,也是一九八六年以来中国医学专家多方呼吁为脑死亡立法之后,国家卫生部官员首次公开表示给予支持。

    到前年底,联合国一百八十九个成员国中已有八十个承认脑死亡的标准。因此,黄洁夫认为:脑死亡概念代表着生物医学领域中先进文化的方向,中国必须加快脑死亡立法工作。

    他说,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脑死亡诊断标准已经很明确,只是由于中国没有脑死亡立法,医生不能宣布病人脑死亡而已。现在中国加入了包括WTO、WHO在内的很多国际组织,经济不断发展,迈向小康社会,如果要在世界上成为更有影响的科技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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