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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36102
江西新余市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20日 中国医药网
     江西省新余市药品监管局、卫生局日前联合向辖区内县区卫生局,市、县医疗单位,厂矿职工医院下发了关于严禁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采购药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制药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采购药品必须编制采购计划,并做到有记录备查。采购药品前要确认供货企业的合法资格,购进药品必须逐批验收。采购的药品一经查出是从非法渠道购进或无法说清其采购来源的,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