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药政 > 信息 > 正文
编号:10436232
昆明禁售无有效期标识药品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30日 中国医药网
     新华社信息昆明12月27日电(记者李自良)昆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向辖区内所有药店发出通知,在2001年12月1日之前出厂未标注有效期的药品一律不得销售。市药监局将对此类药品实施严格监管,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m)zo%, 百拇医药

    记者走访了当地“健之佳”、“福林堂”等几家大药店,发现药店都已按规定把未标注有效期的药品从货架上撤下。据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负责人介绍,市药监局在本月验收首批分类管理试点药店的同时,就对未标注有效期的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已经验收了23家药店,基本没有再销售未标注有效期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