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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26570
中华医学会关于推荐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13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898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有关副省级城市医学会,各有关单位: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授奖一次,卫生部从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中,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每年的奖金总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税)。现将推荐、报送200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按照《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和《关于推荐200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说明》,严格掌握标准,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二、推荐名额

    200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实行限额择优推荐,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所分配的数额推荐。

    三、推荐、报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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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推荐:高等学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

    2.科学家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推荐时,每名院士须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不得少于600字。

    院士所推荐项目的内容应侧重于自然科学或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不得由科学家推荐,且推荐本学科领域以外的项目视为无效。

    3.汇总报送

    (1)京外高等学校,有关部委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厅(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单位的推荐项目,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医学会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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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在京所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可以直接报送我会。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 推荐材料内容:

    1.书面材料:包括《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或《中华医学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推荐书》、技术资料、《项目摘要》及《200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1)请仔细阅读《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推荐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的项目,须填写《中华医学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推荐书》。以下称《推荐书》。

    (2)技术资料指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等。

    (3)所有推荐项目须填写《项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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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要求填写“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项目简介”。“鉴定意见”一栏需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内第5页鉴定意见的内容原文摘录或复印在背面。如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则可将有关评价、评估意见附后。

    英文要求填写“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项目简介”准确的英译文。“鉴定意见”无需译成英文。

    (4)凡汇总项目和直接报送我会材料的单位须填写《200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各栏目应填写完整,特别是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推荐书》相应栏目一致,不得空白或只填写一个。

    2. 3.5寸计算机软盘1份,内容包括:《推荐书》、《项目摘要》、《200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以上内容及空白表格可查询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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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格及装订要求: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项目摘要》要求中文一式70份,英文一式3份,不需装订,装入文件袋,并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

    2.《200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不需装订,随推荐材料报送。

    3.《推荐书》及其附件、技术资料分装成两册,要求一式4套。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时,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推荐书》要求至少一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上册:《推荐书》及其附件,除主要论著外,装订成一册,即包括:

    (1)《推荐书》

    (2)附件目录
, 百拇医药
    (3)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4)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5)应用证明

    (6)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7)查新咨询报告书

    (8)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

    (9)其他证明

    下册:主要论著及技术资料装订成一册。下册首页需用统一格式标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即包括:

    (1)下册首页格式

    (2)主要论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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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论著

    (4)技术资料

    五、报送时间:

    2003年4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地点:

    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303室、304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

    邮政编码:100710

    联 系 人:刘俊立、孙 婷、吕亚雯

    联系电话:(010)65249989-1801

    (010)65249989-1800

    (010)65249989-1804

    传真号码:(010)65249989-1805

    电子信箱:LYWALIVEN@263.net(二ОО二年十二月十三日)B10,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