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方便复印病历须注意的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病人和病人家属要求复印和封存病历的情况日益增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中对患者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的权力、内容以及复印病历收费等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大部分病人及病人家属来医院申请复印病历时,常不知道须履行哪些手续,有的不是忘带挂号证(病历号)、身份证、就是忘带患者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保证病历资料妥善保存、使病人快捷方便地办理复印病历、封存病历手续,不妨提请医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并告知病人协助做到以下几点:
1.患者本人亲自来院复印客观病历的,须携带挂号证病历号、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关证件。
2.患者亲属代理(被委托)人来院复印客观病历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携带代理人即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等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病人的委托书来医务处登记填表后到病案室去复印病历。
3.正在住院治疗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住院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室复印,病历资料不得交给病人或其家属自行拿出复印。
4.有医患纠纷争议的病历,应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处、医患协调办公室节假日、夜间与总值班联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病历复印件。
5.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可以复印的客观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及出院总结。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7.全市统一病历复印收费标准是:1.00元/页。
妥善保管病历,快捷、方便地为病人办理复印病历、封存病历,是医院的责任和义务。, 百拇医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务处 孙宏莲)
1.患者本人亲自来院复印客观病历的,须携带挂号证病历号、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关证件。
2.患者亲属代理(被委托)人来院复印客观病历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携带代理人即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等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病人的委托书来医务处登记填表后到病案室去复印病历。
3.正在住院治疗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住院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室复印,病历资料不得交给病人或其家属自行拿出复印。
4.有医患纠纷争议的病历,应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处、医患协调办公室节假日、夜间与总值班联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病历复印件。
5.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可以复印的客观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及出院总结。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7.全市统一病历复印收费标准是:1.00元/页。
妥善保管病历,快捷、方便地为病人办理复印病历、封存病历,是医院的责任和义务。, 百拇医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务处 孙宏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