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版 > 寻医问药 > 信息
编号:10194408
非处方药不是保险药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20日 北京青年报
     专家告诫非处方药不可滥用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3月15日,在中国科技馆为消费者举办的一次讲座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非处方药处王功立教授这样概括了非处方药的作用。王教授说,药能治病,亦能致病,非处方药虽然比较安全方便,人们有个头疼脑热,不用上医院,直接上药店买些非处方药吃就能管用,但非处方药并非“保险药”,它也有不良反应,也不可随意使用。

    ■服用非处方药不能随便加大剂量

    “服用非处方药有个‘度’的问题。”王教授告诫大家,如果服用非处方药,随便加大剂量,不遵守服药间隔时间以及限用药疗程,非处方药就要向不安全方向转化。例如对乙酰氨基酚,在非处方药规定的剂量与疗程下极少发生不良反应,但若大量或长期服用,就会导致肾损害。一次超量服用,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2到4天可出现肝功能损害,4到6天可出现肝功能衰竭,并伴有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肾小管坏死等症状。再比如有人患了感冒,想尽快康复,各种感冒药凑在一起吃,尽管每一种感冒药都是按照说明书服用,并没有超量,但几种感冒药加在一块儿,总剂量大大超标,这样就非常容易导致不良后果,对身体造成损害甚至带来生命危险。

    ■正确使用非处方药的“七招”:

    1.通过各种渠道,充实、提高个人的医学知识,作为自我药疗的基础,便于小病的自我判断。

    2.正确选用有统一标志的非处方药,一般应选用可靠的品牌。

    3.仔细阅读外包装或说明书,了解其适应证、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做到防患于未然。

    4.认真审视所选药品有无批准文号和省级药品监督部门批予的非处方药统一编号,以及非处方药专有标志。

    5.注意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6.严格按说明书用药,不得擅自超量、超时使用,若有疑问必须向医师咨询。

    7.按要求贮藏药品,放置于小儿不可触及处。

    王教授还提醒大家,虽然非处方药适应证都是常见病,但常见病不见得都是非处方药适应证,很多常见病不能自我判断、不能自我药疗,如高血压、糖尿病、心绞痛、心律不齐、心肌梗死等,这些病都比较严重与复杂,必须经医师诊治,应用处方药,药品的选择权在医生,要密切注意其不良反应,并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