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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63785
特发性溃疡性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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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

    特发性溃疡性结肠炎,又称慢性非特异性结肠炎(简称慢性结肠炎),国内发病率较低,合并妊娠的更罕见。病程较长的妇女可能受孕,也可能在妊娠期或分娩后不久首次发病。

    【临床表现】

    妊娠合并慢性结肠炎,常在妊娠早期或产褥期病情复发和恶化。Sleisenger报告妊娠期恶化率为40~50%,可能与此时期体内肾上腺皮质激素水平较低和精神因素导致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引起肠道及血管平滑肌痉挛有关。但亦有20%病例在妊娠期症状好转,部分病例病情无改变。

    慢性结肠炎很少影响受孕,但妊娠早期病情恶化者,可引起自然流产。国外有人报告此病对妊娠进展影响不大,流产、早产、围产儿死亡及其他妊娠并发症的发生率无明显增加。

    慢性结肠炎的主要症状是反复发作性腹泻,往往病程较长,轻者每日腹泻3~4次,重者每日10余次,并伴有绞痛和里急后重,有时腹泻与便秘交替出现。发作时大便呈糊样,混有粘液或脓血样成分,少数有血便。其他症状,如低热、腹胀、消瘦和贫血等亦较常见。检查下腹部有压痛,有时在脐部或上腹部。病情发作期间,可触及痉挛与增厚的乙状结肠。X线钡剂灌肠或结肠纤维镜检查可协助诊断,但妊娠期不宜进行。诊断主要依靠病史和临床病征。

    【治疗说明】

    一、支持疗法 加强孕妇营养,注意饮食调节,以低脂肪高碳水化合物为原则。及时纠正低蛋白血症和贫血,酌情给予多种氨基酸溶液、水解蛋白或血浆等。

    二、药物治疗 内科治疗方法基本上与非孕期相同,但要注意药物对胎儿的损害。一般首选抑氮磺胺吡啶口服,1.0~1.5g,每日3~4次,症状好转后改为0.5g, 每日3次。有人报告可能有致畸作用,妊娠早期慎用或禁用。对病情恶化的病例,应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以口服为宜,如强的松、地塞米松等。此外,亦可适当应用镇静剂和解痉药。

    三、产科处理 ①病程第一年内或结肠炎活动期,应避免妊娠,并劝告待病变静止2年以后再怀孕; ②妊娠早期病情复发或恶化,治疗效果不佳者,可考虑人工流产。但不一定能改善结肠炎的病情。若疾病处在静止期或缓解期,应允许继续妊娠,期待足月分娩活婴;③妊娠期偶尔遇到暴发型结肠炎,需要紧急手术作部分结肠切除时,术后应注意安胎治疗,多能继续妊娠至足月分娩活婴。,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