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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十条“禁令”规范省会“120”急救网络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日 中广网
     中广网郑州3月28日讯:为更好地发挥“120”急救网络的作用,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日前,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急救站管理办法》,为省会“120”急救网络划定十条“禁令”。

    郑州“120”急救网络去年7月1日正式运行,全市的24家急救站,由“120”指挥中心统一调度,负责辖区内急救工作。

    管理办法规定,各急救站在接到指挥中心急救电话后,需在5至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独立值班的急救医师必须具有3年以上、护士2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进修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管理办法还为急救站划定十条“禁令”: 1.不执行首诊负责制、24小时应诊制度的;2.不能按规定配置、保养、维修、更新院前急救医疗药械、通讯设备、救护车辆的;3.不执行院前急救现场情况反馈制度、医疗统计报告制度的;4.拒绝、不服从急救指挥中心调度,拒绝抢救和收治急、危重伤病员尤其是无主伤病员的;5.随意动用值班救护车执行非急救任务,或规定时间内无法出车的;6.未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急诊急救工作的;7.不执行急救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或独立值班的急救医师、护士临床实践年限不符规定的;8.延误急、危、重伤病员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9.不执行“120”出诊统一收费标准的;10.未经批准擅自刊播急救医疗服务广告的。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限期改进,直至取消急救站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