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热点关注 > 热点报道 > 非典型性肺炎
编号:10173008
医院不得拒诊“非典”患者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7日 北京青年报
     北京青年报讯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国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工作,并提出四项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定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集中收治医院,做到分散接诊,集中治疗。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接诊和集中收治医院要制定预案,准备床位、人员、设备、药品和隔离措施,做好一切准备,尽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条件。

    通知说,各级医疗机构在接诊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医疗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说,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发热门诊,对于疑似病例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立即隔离留观,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病人。,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