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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3701
抗击“非典” 医护人员的回报应当法定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30日 刘年兵 中国青年报
     在抗击突如其来的“非典”风暴中,广大医护人员表现出崇高的职业道德,做出了巨大牺牲,有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广大人民群众给予了医护人员前所未有的称赞和敬意,中国人民大学还决定特招“非典”医护人员子女入学。

    围绕中国人民大学的做法,有几种不同的评价和看法。肖余恨先生认为,应当给那些“抗非典”的英雄们以应有的敬意和回报,对人大表态的诚意表示理解,但是,特招“非典”医护人员子女,有滥施回报之嫌,可能不利于兼顾社会公平。无论是从操作层面还是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说,都值得商榷(4月22日人民网)。而李方先生则认为,照顾医护人员子女恰恰是公平的体现,那种追求绝对公平的观点,倒是于情于理都讲不通的(4月25日“青年话题”版)。“我心非石”又认为,对为社会、为集体、为非特定对象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国家和社会有责任补偿。补偿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实就是代行牺牲者对家庭的义务。人大照顾的本意就是代尽义务。(4月25日“青年话题”版)

    以上几种观点,我认为都有其合理之处,也都有缺陷。我认为,能够统一上述几种观点的做法是,医务人员的职责是法定的,而对医护人员的回报,也应当由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确定。譬如,应当法定给予医务人员的卫生津贴标准,法定给医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法定健康受到损害和以身殉职的人所享受的待遇……而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恰巧是一片空白!尽管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一个医务人员提出这样的要求;尽管我们现在几乎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抗击“非典”的斗争中,但我们还是应当尽快制定出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追求社会公平也好,代行牺牲者对家庭的义务也好,都只有走国家意志的途径,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而领导的慰问、关切,民众的感动、敬意,包括医护人员自己的职业使命感、神圣感,尽管让人感到温暖,但都不能代替法律法规的作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