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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4035
湖南物价局:五单位借防治非典乱涨价被查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日 红网
     4月30日,省物价局就当前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情况发出通报。通报指出,从4月22日至4月29日,我省各级物价检查所,共对5000多个药品生产和经销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79起,实施处罚88.2万元。其中湘潭市医药器械公司、株洲市客运处、长沙市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胜博医疗器械公司、长沙市弘康药号等5家医药生产和经销单位,由于乱涨价情况严重,受到严肃查处。

    湘潭市医药器械公司超差率销售30瓦紫外线杀菌灯管。该灯管进价每根60元,销价每根88元,比规定的15%进销差率高出31.6个百分点。湘潭市物价局已责令其立即纠正,清退全部违法所得,并对该单位处以4万元罚款。

    株洲市客运处擅自收取的士车辆消毒费。该处对按要求来消毒的1814台车收取消毒费,其中初次消毒(含喷壶)每车9元,第二次及以后消毒每车3元。株洲市物价局已责令其清退全部违法收费17917元,并处以罚款2万元。

    长沙市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超差率销售84消毒液。该产品进价每500毫升2.4元,分别以每500毫升3.80至3.91元的价格销售,超过规定差率43至47个百分点。省物价局依法对其罚款5万元。

    长沙市胜博医疗器械公司超差率销售口罩。该单位经销的某品牌口罩12层的每个进价2元,16层的2.2元,实际分别按2.80元和3.5元销售,超过规定差率10个和29个百分点。长沙市物价局依法对其罚款3000元。

    长沙市弘康药号超差率销售艾条。每盒进价18.00元,应按不高于23.40元的价格销售,实际销价35.00元,超过规定的批零差率。长沙市物价局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五一”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那些企图借防治非典乱涨价、乱收费的不法经营者,要重拳出击,坚决打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附:被查处单位名单:

    ·湘潭市医药器械公司

    ·株洲市客运处

    ·长沙市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胜博医疗器械公司

    ·长沙市弘康药号,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