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好色真丈夫(浅论)
“此人好色!”
总是专指男人,贬意詞,异样眼光。真是气煞我也!!!
但凡一个人若与此话沾边,便仿若遭遇爱滋病人一般的可怕,良家妇女必闻之而色变、躲避之。“色“字招乎在人头上,成了理所当然地“损话”,似乎就是“下流胚”、“流氓、淫棍”什么的。真是荒唐、愚昧之极!在倡导精神文明的今天,觉得有责任、有必要为“色”字正名。并且,很认真、很严肃地向大姐姐、小妹妹们大喝一声。噢!在喝之前我要说:耸起耳朵听好了,--男人好色真丈夫!男人不色真傻蛋也!!!(特别奉献三个感叹号)
光会喊口号不行,现在不是文化大革命,得拿出点令人信服的理由。光有理由也不行,就象打官司,必须要有根据。证据确凿,你不服也得服!(有不服的?噢!建议你准备好户口薄,小学招生马上要开始了,可别错过九月一号开学。当今社会,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出洋相的。)
启蒙教材《新华字典》诠释的透彻:“色”乃 — 颜色、色彩、妇女容貌、情欲。在与人有关的语言与文学运用上,譬如:“人老色衰”、“出卖色相”等,这跟视觉美感有关。“气色不好”、“闻虎色变”,则展示了人的面部神态表情。由此可见,与人有关的“色”,应特指人的一种精神与物质的状态,“色”还表现了女人的美。情欲则表达心理上对“美”的一种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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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好色”乃人之天性。这个世界唯一不好色的,恐怕不是傻瓜就是痴呆。婴儿出世后,看到慈眉善目的就会笑,看到你那张丑脸便吓的啼哭。没有人教过他,天生的“好色”。
孔圣人有过一句经典名言:“食色,性也!” (我们注意一下这三个字的排列)。民以食为天,吃饱肚子是第一位的事。吃饱了,人便会有想法,便会有欲望,便会注意修饰自己,这便就是“色”了。把“色”与“食”相提并论,高于“性”,这是有讲究的。
人可以“无性”,也可以“变性”,甚至还可以“同性”。譬如:做变性手术,把男人的长处变为女人的短处;或者直接断子绝孙,自愿青灯弧影;也有不沾异性边的,从同性中攫取快感。这谁也管不着,你喜欢怎样便怎样。现在代用品也蛮多,满大街都有专门的店经营,生意好的不得了。不过,都是硅胶的,总是“正宗”的东西用起来爽。可见,“性”有很大的选择性。
“食”没有选择,不食?谁敢说?那你就是死人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食”的可选择性,只是你吃什么?不少日本人有“食粪”的嗜好,标签上印有美少女的画像,加工包装好出售,数千日元一小包,购者如云。跟朋友说笑话,生意好时,恐怕就是老板自己屙的。“色”也没有选择,人的天性就是向往“美好”。可以选择的只是根据人的鉴赏能力、爱好、习惯的不同,有所分别而已。可见,“色”实在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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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定义大家都明白了,我这里还要强调一下。因为,必定有人不服气,绝对有人闭着眼睛说瞎话,一定要说自己“不色”。好吧,那就专门地探讨一下你“色”还是“不色”?
《巴黎圣母院》那个敲钟的卡西莫多,世人公认是好人,给你当老公你看怎么样?不要?我看你才是“大色狼”!心灵美都不要,你想要什么?弄了半天还是“色相”呀?这世界上还有比他心肠更好的?他会为你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的,你那么“高尚”,嘴里又说得好听,凭啥不要他?噢!是看到他那张丑陋的脸吓都吓死啦?噢!找一个长得好看点的,跑出去也有面子呀?噢!看看也舒服呀?好啦!请闭嘴吧,一边待着去!找你妈买个书包上学去!
我要骂你,再啰嗦一句,请你吃拳头!这倒不是我不讲理,我的错误大不了只是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你的错误也没有“利用非-典、扰乱社会秩序”那么严重。你是误人子弟,是混淆视听,是文盲加浑蛋。懂吗?你不喜欢新衣服?你在这里看我的文章,电脑那来的?你喜欢跟你的祖先一样光着屁股?你还跟中国猿人似的爬在野地里性交?要不要我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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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嘛!爱美之心没有,渲染得世界无颜色,你活着干什么?为自己、为别人制造丑恶、黑暗?有没有听你妈说过这话:“唉!前世造得孽哟”!你爸的话就不说了,说了难为情。
中国好色鼻祖登徒子有一首脍炙人口的“好色赋”,这样形容“色”:“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嘿嘿!大色之特色也!自古来,商人好财,女子好颜,肥人好吃,懒人好睡,实天经地义也!唯“好色”男、女皆好之。
看看吧!“好色”使社会进步!城市建筑越来越繁花似景;“好色”使女人更美丽!人们的审美观日新月异、花枝招展。“好色”即便是消极的,也能留下千古绝唱,大诗人白居易所描述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又怎能与唐玄宗对杨贵妃的宏爱相比?所谓“三千嫔妃无颜色,君王从此不早朝”,为了一个“色”字,可以把江山社稷扔一边去,宁愿“一骑红尘妃子笑”,可见“色”字之勾魂攝魄。还有:有不爱江山爱美色的温莎公爵,还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哈!你要多少故事,给你多少故事,皆因见“色”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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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美国《探询者》杂志邀请了一位年轻性感的女演员做了一次有趣的试验:由这名叫萨莉马林斯的二十二岁姑娘,独自扮演五种不同的角色,在同一地点手举“停车”牌等候救援,以验证何种“色相”对男人更具有吸引力。
第一次她装扮成一位职业女性,在1分半钟内有62辆汽车通过,但只有1辆车停下来愿向她提供帮助。第二次她化装成孕妇,2分半钟内驶过l00多辆车,却没有一辆车停下来。第三次她装扮成了一个上了年岁的老太太。5分钟内有200多辆汽车驶过,只有1辆车停下来。第四次她戴上彩色假发,穿着大花衬衫,一副嬉皮士打扮;想不到15分钟内驶过了353辆轿车、摩托车、货车,竟没有一辆停下来,甚至连车速都没减。第五次,她换上了一条性感的超短裙,裸露着漂亮的大美腿,脸含微笑地站到路边,那浑圆的小屁股扭呀扭。嘿!不到30秒钟,路过的第1辆车就在她面前主动地停了下来。
对于这一试验结果,人们的脑子里滑过一丝念头,认为男人都是好色之徒,经不起漂亮性感女色的吸引诱惑,可这一评论恐怕有些失之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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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神经元》杂志刊登的研究论文提出了可靠的科学依据。该文指出:“看起来大脑喜欢的东西,例如一幅很能吸引人的图像,和大脑想要的东西——某种被大脑认为是奖赏自己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实验中,研究者首先要求被测试的女性对陌生的女性和男性按脸庞的迷人程度进行分类。而这些脸庞事先已经被标成了“漂亮”和“普通”两大类。
研究发现:,这些女性总是尽量花较长的时间去观察那些帅哥俊男的脸庞,并且心律加快。而对于“普通“的男性脸庞以及同性脸庞,总是设法让其从自己的视线中尽快地消失。研究者通过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装置对被试验者进行脑部成像观察,研究结果还发现:尽管被试验者认为那些陌生的漂亮女人的脸庞是迷人的,但实际上引起的脑电波显示却是一种厌恶的反应。结论:女人不仅具有好色的本性,而且具有同性相拆的明显特征。
事实证明:男人与女人都是“好色之徒”,只不过受生理条件与传统意识限制,女人较之男人更显得内敛含蓄一些。就是在肚皮内做文章,不似男人那么张扬而已。虽然一个人的经历、学识与个人的特质对魅力的判断力都有影响,但是基本的生理反应机制实际上已深深地植于人类的天性之中,成为一种对美的自然流露。看来,人类天生就对“色”有着很好的感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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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阿富汗妇女头上包裹得只剩下两只眼睛的大面纱吗?它所封闭的不仅仅是女人的自尊,而是对人性的摧残!大自然赋于女人的美,被迫被封闭在一帘破布后面,永不见天日。我们的女人们虽然没有这种残酷的宗教约束,可有些人就是脑子不开花,却自己将自己封闭起来,自甘封建。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会浑身不自在,骂人“色”。神精病!没病才怪!
如果,你自觉脸上还有几分颜色,有人欣赏你,你应当开心骄傲才是。若有一天,没人要看你了,才是你真正伤心难受之时。发达的国家与地区,人们所受的教育与素质都比较高。有人赞:“噢!你好漂亮!”被赞美者则心花怒放,连连道谢。这才是高度的精神文明,美好的事物,应该是人类共享的财富。人家多看你几眼,应当是你的福气,别给脸不要脸。
男人好色并不是一件可怕、可耻的事。不“好色”才真正地可怕,说明脑子有问题了。君子好色,取之有道。色而不乱,风流而不下流,是当代登徒子们最基本的准则。为了逐色而不择手段,靠欺骗,用暴力,甚至发展到劫色害命的无耻地步,那就该人人喊打,予以诛之。不过,这与“好色”没有内在关系,“色”绝对不是贬意詞。成功的男人都“好色”,不好色的男人,女人也不喜欢。那一个女人不希望在自己的意中人眼里是西施呢?路边“回头率”高,是女人骄傲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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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假如你老公或者男友真的不“好色”,那你必定是个“东施”无疑了,你心里很好受?我现在不讨论丑女话题,你不在我研究范围之内。你想想看,你在家时,面对你的亲人是个什么德性?一定是不施粉黛,披头散发吧?人说“女为知已者容”嘛。可是,我们大部份的女人恐怕不是那么回事吧?我不敢说绝了。但是,我绝对可以肯定,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整天花那么多金钱、那么多时间、精力而做的美容化妆,绝对不是为了自己的老公。那么究竟为谁?问你自己最最清楚喽!“色”呀!!!还不是想给别人看?潜意识里是个什么东西?可想而知。
男人不好色非大丈夫也。当然,女人无色,那女人基本上也做到头了。从古至今,那一个真男儿不好色?台湾疯子李敖笑评:“自古英雄皆好色,我唯好色似英雄。” 古来正人君子多不胜数,柳下惠坐怀不乱,但后来妻妾成群,老婆比谁都多,尝尽人间美色。周武王强忍情欲,斩杀绝美妲己,后却以娥皇女英补上,左拥右抱,更加快哉快哉。其实,女人只要有条件,其“好色”程度更胜男人。武则天便是一例,搜遍全国美少男,还规定了“那玩意”标准的长度、直径与“雄壮度”,内养数千“俊面首”供其恣意把玩、淫乐。这种“好色”也就过了点。
男人不懂得欣赏女人,绝对是女人的悲哀。女人应当为男人的“好色”欢呼雀跃。需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不好色的男人不是傻子就是呆子,男人越“色”越优秀!姐妹们,可别看走了眼。
2003年5月7日于愤愤不平书, http://www.100md.com
总是专指男人,贬意詞,异样眼光。真是气煞我也!!!
但凡一个人若与此话沾边,便仿若遭遇爱滋病人一般的可怕,良家妇女必闻之而色变、躲避之。“色“字招乎在人头上,成了理所当然地“损话”,似乎就是“下流胚”、“流氓、淫棍”什么的。真是荒唐、愚昧之极!在倡导精神文明的今天,觉得有责任、有必要为“色”字正名。并且,很认真、很严肃地向大姐姐、小妹妹们大喝一声。噢!在喝之前我要说:耸起耳朵听好了,--男人好色真丈夫!男人不色真傻蛋也!!!(特别奉献三个感叹号)
光会喊口号不行,现在不是文化大革命,得拿出点令人信服的理由。光有理由也不行,就象打官司,必须要有根据。证据确凿,你不服也得服!(有不服的?噢!建议你准备好户口薄,小学招生马上要开始了,可别错过九月一号开学。当今社会,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出洋相的。)
启蒙教材《新华字典》诠释的透彻:“色”乃 — 颜色、色彩、妇女容貌、情欲。在与人有关的语言与文学运用上,譬如:“人老色衰”、“出卖色相”等,这跟视觉美感有关。“气色不好”、“闻虎色变”,则展示了人的面部神态表情。由此可见,与人有关的“色”,应特指人的一种精神与物质的状态,“色”还表现了女人的美。情欲则表达心理上对“美”的一种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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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好色”乃人之天性。这个世界唯一不好色的,恐怕不是傻瓜就是痴呆。婴儿出世后,看到慈眉善目的就会笑,看到你那张丑脸便吓的啼哭。没有人教过他,天生的“好色”。
孔圣人有过一句经典名言:“食色,性也!” (我们注意一下这三个字的排列)。民以食为天,吃饱肚子是第一位的事。吃饱了,人便会有想法,便会有欲望,便会注意修饰自己,这便就是“色”了。把“色”与“食”相提并论,高于“性”,这是有讲究的。
人可以“无性”,也可以“变性”,甚至还可以“同性”。譬如:做变性手术,把男人的长处变为女人的短处;或者直接断子绝孙,自愿青灯弧影;也有不沾异性边的,从同性中攫取快感。这谁也管不着,你喜欢怎样便怎样。现在代用品也蛮多,满大街都有专门的店经营,生意好的不得了。不过,都是硅胶的,总是“正宗”的东西用起来爽。可见,“性”有很大的选择性。
“食”没有选择,不食?谁敢说?那你就是死人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食”的可选择性,只是你吃什么?不少日本人有“食粪”的嗜好,标签上印有美少女的画像,加工包装好出售,数千日元一小包,购者如云。跟朋友说笑话,生意好时,恐怕就是老板自己屙的。“色”也没有选择,人的天性就是向往“美好”。可以选择的只是根据人的鉴赏能力、爱好、习惯的不同,有所分别而已。可见,“色”实在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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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定义大家都明白了,我这里还要强调一下。因为,必定有人不服气,绝对有人闭着眼睛说瞎话,一定要说自己“不色”。好吧,那就专门地探讨一下你“色”还是“不色”?
《巴黎圣母院》那个敲钟的卡西莫多,世人公认是好人,给你当老公你看怎么样?不要?我看你才是“大色狼”!心灵美都不要,你想要什么?弄了半天还是“色相”呀?这世界上还有比他心肠更好的?他会为你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的,你那么“高尚”,嘴里又说得好听,凭啥不要他?噢!是看到他那张丑陋的脸吓都吓死啦?噢!找一个长得好看点的,跑出去也有面子呀?噢!看看也舒服呀?好啦!请闭嘴吧,一边待着去!找你妈买个书包上学去!
我要骂你,再啰嗦一句,请你吃拳头!这倒不是我不讲理,我的错误大不了只是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你的错误也没有“利用非-典、扰乱社会秩序”那么严重。你是误人子弟,是混淆视听,是文盲加浑蛋。懂吗?你不喜欢新衣服?你在这里看我的文章,电脑那来的?你喜欢跟你的祖先一样光着屁股?你还跟中国猿人似的爬在野地里性交?要不要我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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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色鼻祖登徒子有一首脍炙人口的“好色赋”,这样形容“色”:“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嘿嘿!大色之特色也!自古来,商人好财,女子好颜,肥人好吃,懒人好睡,实天经地义也!唯“好色”男、女皆好之。
看看吧!“好色”使社会进步!城市建筑越来越繁花似景;“好色”使女人更美丽!人们的审美观日新月异、花枝招展。“好色”即便是消极的,也能留下千古绝唱,大诗人白居易所描述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又怎能与唐玄宗对杨贵妃的宏爱相比?所谓“三千嫔妃无颜色,君王从此不早朝”,为了一个“色”字,可以把江山社稷扔一边去,宁愿“一骑红尘妃子笑”,可见“色”字之勾魂攝魄。还有:有不爱江山爱美色的温莎公爵,还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哈!你要多少故事,给你多少故事,皆因见“色”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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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美国《探询者》杂志邀请了一位年轻性感的女演员做了一次有趣的试验:由这名叫萨莉马林斯的二十二岁姑娘,独自扮演五种不同的角色,在同一地点手举“停车”牌等候救援,以验证何种“色相”对男人更具有吸引力。
第一次她装扮成一位职业女性,在1分半钟内有62辆汽车通过,但只有1辆车停下来愿向她提供帮助。第二次她化装成孕妇,2分半钟内驶过l00多辆车,却没有一辆车停下来。第三次她装扮成了一个上了年岁的老太太。5分钟内有200多辆汽车驶过,只有1辆车停下来。第四次她戴上彩色假发,穿着大花衬衫,一副嬉皮士打扮;想不到15分钟内驶过了353辆轿车、摩托车、货车,竟没有一辆停下来,甚至连车速都没减。第五次,她换上了一条性感的超短裙,裸露着漂亮的大美腿,脸含微笑地站到路边,那浑圆的小屁股扭呀扭。嘿!不到30秒钟,路过的第1辆车就在她面前主动地停了下来。
对于这一试验结果,人们的脑子里滑过一丝念头,认为男人都是好色之徒,经不起漂亮性感女色的吸引诱惑,可这一评论恐怕有些失之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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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神经元》杂志刊登的研究论文提出了可靠的科学依据。该文指出:“看起来大脑喜欢的东西,例如一幅很能吸引人的图像,和大脑想要的东西——某种被大脑认为是奖赏自己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实验中,研究者首先要求被测试的女性对陌生的女性和男性按脸庞的迷人程度进行分类。而这些脸庞事先已经被标成了“漂亮”和“普通”两大类。
研究发现:,这些女性总是尽量花较长的时间去观察那些帅哥俊男的脸庞,并且心律加快。而对于“普通“的男性脸庞以及同性脸庞,总是设法让其从自己的视线中尽快地消失。研究者通过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装置对被试验者进行脑部成像观察,研究结果还发现:尽管被试验者认为那些陌生的漂亮女人的脸庞是迷人的,但实际上引起的脑电波显示却是一种厌恶的反应。结论:女人不仅具有好色的本性,而且具有同性相拆的明显特征。
事实证明:男人与女人都是“好色之徒”,只不过受生理条件与传统意识限制,女人较之男人更显得内敛含蓄一些。就是在肚皮内做文章,不似男人那么张扬而已。虽然一个人的经历、学识与个人的特质对魅力的判断力都有影响,但是基本的生理反应机制实际上已深深地植于人类的天性之中,成为一种对美的自然流露。看来,人类天生就对“色”有着很好的感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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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自觉脸上还有几分颜色,有人欣赏你,你应当开心骄傲才是。若有一天,没人要看你了,才是你真正伤心难受之时。发达的国家与地区,人们所受的教育与素质都比较高。有人赞:“噢!你好漂亮!”被赞美者则心花怒放,连连道谢。这才是高度的精神文明,美好的事物,应该是人类共享的财富。人家多看你几眼,应当是你的福气,别给脸不要脸。
男人好色并不是一件可怕、可耻的事。不“好色”才真正地可怕,说明脑子有问题了。君子好色,取之有道。色而不乱,风流而不下流,是当代登徒子们最基本的准则。为了逐色而不择手段,靠欺骗,用暴力,甚至发展到劫色害命的无耻地步,那就该人人喊打,予以诛之。不过,这与“好色”没有内在关系,“色”绝对不是贬意詞。成功的男人都“好色”,不好色的男人,女人也不喜欢。那一个女人不希望在自己的意中人眼里是西施呢?路边“回头率”高,是女人骄傲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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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好色非大丈夫也。当然,女人无色,那女人基本上也做到头了。从古至今,那一个真男儿不好色?台湾疯子李敖笑评:“自古英雄皆好色,我唯好色似英雄。” 古来正人君子多不胜数,柳下惠坐怀不乱,但后来妻妾成群,老婆比谁都多,尝尽人间美色。周武王强忍情欲,斩杀绝美妲己,后却以娥皇女英补上,左拥右抱,更加快哉快哉。其实,女人只要有条件,其“好色”程度更胜男人。武则天便是一例,搜遍全国美少男,还规定了“那玩意”标准的长度、直径与“雄壮度”,内养数千“俊面首”供其恣意把玩、淫乐。这种“好色”也就过了点。
男人不懂得欣赏女人,绝对是女人的悲哀。女人应当为男人的“好色”欢呼雀跃。需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不好色的男人不是傻子就是呆子,男人越“色”越优秀!姐妹们,可别看走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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