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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9077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2日
     作者:徐 良

    中药生产基地,应按中药材产地适宜性原则选定,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应重视“道地药材”的地理学和“原产地”概念。只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生产出无公害的中药产品,这是无公害中药的基础。生产基地应选择大气、水质、土壤无污染地区,要求在一定范围内没有各种污染源,灌溉水质要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CB5084-92;中药加工,还要达到生产加工水质标准;生产基地大气环境要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指标CB3095-82的二级标准;药园土壤环境质量要达到土壤质量CB15618-1995二级标准:因此,中药材GAP生产基地环境检测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农田灌溉水质指标,需检测pH值、汞、镉、铅、砷、铬、氯化物、氯化物、氰化物;加工用水除检测上述项目外,还要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数;大气质量指标需检测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土壤质量指标主要检测汞、铅、铜、铬、砷及六六六、滴滴涕等残留量。

    无公害中药GAP生产基地需具备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并不是在任何地区都适合于生产中药。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在某些条件下进行中药栽培生产技术难度太大;另一方面就是考虑到中药材是商品性很强的经济作物,对中药基地选择,必须考虑到中药产量和品质的提高、生产与消费间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