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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9885
肢体延长新技术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5日 中国医药报
     肢体延长技术用于那些因感染、小儿麻痹症、烧伤、肿瘤切除术,以及先天发育造成下肢短缩畸形患者的治疗。一般常用方法是通过外支架进行肢体延长。这些外支架包括环型外支架、单边外支架等。但这些外支架容易引起神经和血管损伤、钉道感染、钉道松动、钉点疼痛和形成疤痕。使用外支架的患者本人也承受较大的社会和精神压力。

    在普通外支架基础上,研究人员将髓内钉与外支架结合用于肢体延长术。在肢体延长术中应用髓内钉可保证肢体良好的对位对线。该技术可缩短外支架的使用时间,便于在患者牵张后期将其拆除,促进患者关节活动并提高固定性,有效降低骨折的发生率,避免了长期使用外支架所出现的相关并发症。

    此外,研究人员将最新设计的被称为植入式髓内骨骼动态延长器(ISKD)的装置用于肢体延长手术。它是采用套筒式设计。患者在部分负重条件下通过活动或控制式行走使其肢体摆动产生内旋或外旋运动,从而使套筒部分的主体在两部件间产生小摆动,这样就可对患者肢体产生牵张作用。肢体延长速率取决于患者肢体的摆动强度和摆动频率。此外,延长器还配有磁性延长指示器(即手持式肢体延长进程监视器),它可帮助医生/患者准确了解肢体每日延长长度。根据型号的不同,该延长器最大可将肢体延长50毫米或80毫米。

    该技术可提供给不同年龄的对肢体延长有需求的患者使用,但不适用于孕妇、安置心脏起搏器者以及处在感染期、血管疾病、外周神经疾病、多发性疾病、恶性肿瘤病人和吸毒者。该技术禁用于开放性骨折、骨不连患者。由于只有肢体内外旋达到3~9度时才可进行牵引延长手术,因而接受过髋关节、膝关节融合术的病人应慎用。

    医生在术前应对患肢进行仔细评估和计划。在手术时应注意经扩髓后的髓腔应比主体钉近端大2毫米,以便于将来主体的延长。手术后第1周,患肢应避免负重。随后病人可在拐杖帮助下练习行走。在肢体延长开始后第1周,医生应对患者进行检查,以后每隔2周对患者进行复查直至达到理想长度为止。医生通过X片观察患者肢体延长及骨痂生长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增加或减少患者活动来调整延长速率。待延长过程结束后进行复查时,通过正侧位X片,观察骨愈合情况。良好愈合的标准是在切骨间隙、前后位及内外侧骨皮质呈现连续性生长。

    据研究人员介绍,100名下肢差异平均为57.6毫米(30~120毫米)的患者经ISKD治疗后,患者下肢平均延长48.1毫米(23~110毫米)。

    平均延长时间为83天(22~169天)。平均延长速率为0.78毫米/天(0.4~1.79毫米/天)。骨愈合时间为219~505天,骨愈合指数(骨愈合1厘米所需的平均天数)为29.0~157.8天/厘米。

    使用ISKD的病人骨愈合情况与常规肢体延长方法的结果有所不同。

    在使用ISKD的患者的肢体延长过程中,骨再生最初是呈纤维状,但缺损充填却相当均匀。另外,适当控制患者的每日活动量对于维持适当的延长速率至关重要。研究人员强调指出,患者的活动性关系到肢体延长的成败。过度活动会使患者肢体延长速度过快,导致骨不连;而过少活动则使肢体延长速度过慢,骨过早愈合,达不到预期延长效果。, 百拇医药(姜育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