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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6部委指导农村抗非疫情严重整村隔离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29日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 卫生部等6部委近日印发各地的《关于加强农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一旦某个村庄、乡镇出现严重疫情,应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实行部分住户或整个村庄隔离,坚决控制疫情向其他地区扩散蔓延。

    指导意见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单位参加的疫情应急处理队伍,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开展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消毒等项工作。接到当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制订防治对策,尽快控制疫情。

    防治农村非典型肺炎,要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指导意见中还指示各地一旦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采取措施,就地实行隔离,并指导其家人做好个人防护。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通知县级指定专门机构派专用救护车将病人或疑似病人转运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同时,要指导乡村医生和村干部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

    指导意见还要求,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家庭居所和其接触、停留过的房间、场所,应立即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消毒措施。发生疫情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每日的消毒工作。对因患非典型肺炎死亡的患者遗体,在消毒、防疫处理后,一律就近就地火化,不得乱埋乱葬。,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