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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疾控中心职能特点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10日 国医网
     随着我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职能从体制上分设已进入实施阶段。新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能继承了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与检验、科研与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的技术指导与实施职能。这一职能定位,有一些新的特点。

    其一是疾病防制责任更加重大。日益开放的社会,使人流与物流的活性更大,一旦出现烈性传染病、流行病,其扩散蔓延的形势将会十分严峻。这不论是从广度还是从深度上都给疾病防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疾病防制的任务更加艰巨。其二是社会地位改变。疾病防制机构的新职能中弱化了行政职能,强化了事务职能,实际上是把疾病防制机构推向了“办卫生”的行列,成了服务性机构。其三是管理方向改变。按照当代管理学的要求,行政工作的管理方向是实现规范化的依法行政,而服务工作的管理方向却是实现有序的市场竞争。其四是增加了有偿服务工作的难度。原来的执法与监督职能在提高疾病防制机构的知名度,推动有偿服务工作的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上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此职能的同向弱化,疾病防制机构的有偿服务工作难度将会增大。

    为充分发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的作用,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烈性疾病的蔓延,政府在经费投入上应确保相关人员、技术、设备实现高水准与可持续发展。这种“养兵千日,为用兵一时”的经费投入,应是政府责任。(《卫生经济研究》袁世坤),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