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热点关注 > 热点报道 > 非典型性肺炎 > 正文
编号:10185107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11日 张清奎
     目前,在人类抗击SARS的战斗中,各国科技工作者不辱使命,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多项科技成果。虽然有人对多属于公共卫生领域的抗SARS成果申请专利保护有不同的看法,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造积极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无疑将对人类尽快制服SARS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可获得专利的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各类发明创造有可能得到专利保护:

    ———微生物菌种和遗传物质包括各种细菌、真菌、放线菌、病毒、原生动物和藻类等。虽然我国的专利法对微生物一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应规定,微生物菌种属于可授予专利的主题,可以得到专利保护。而遗传物质如基因、DNA、RNA和染色体等,都属于生物化学物质,也可以被授予专利。

    然而,对于未经人类的任何技术处理而存在于自然界的微生物菌种和遗传物质,由于属于专利法第25条第1项所述的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另外,由自然界分离、筛选或者培养的微生物或遗传物质还必须可重复获得,且具有特定的工业用途,或在产业上有利用价值,否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由此可见,分离得到的SARS的病原体冠状病毒和与SARS型肺炎疾病相关的基因,如果能够用来诊断和治疗SARS型肺炎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