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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野泳”很危险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30日 北京青年报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发言人提醒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入夏以来,北京已发生多起因在河道、湖泊、水库等禁止游泳水域游泳溺水而亡的案例。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的发言人介绍,那些明令禁止游泳的水域,水下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游泳者对水的深浅、水流速度、水下植物等情况不可能很了解,而这些因素往往会导致游泳者在游泳过程中发生危险。在非游泳水域游泳,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冒险。此外,一些水域水质情况很差,游泳时易感染疾病。

    这位发言人还建议广大游泳爱好者,身体状况不佳时最好不要游泳,特别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病症的人员,要在痊愈后再游泳。同时,饭后也不宜马上游泳,一般要过30分钟左右再下水,下水前还要进行适当准备活动,这样可预防下水后腿脚抽筋。, 百拇医药